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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影射拿300萬給徐永明 林佳龍駁不實報導

2020/8/12 15:30(8/12 19: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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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媒體今天報導,檢調偵辦現、卸任立委集體收賄案疑似爆出案外案,交通部長林佳龍遭影射曾拿300萬現金給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林佳龍今天駁斥不實傳聞,已由律師蒐集資訊並將捍衛清白。

台北地檢署偵辦多名現、卸任立委集體涉嫌收賄案持續調查中,聯合報今天報導指稱,調查局搜索徐永明住家時,意外在徐的保險箱找到新台幣300萬元現金,徐自稱錢是向一名重量級部會首長「借貸」而來;而媒體人周玉蔻上午在廣播節目中更指這位重量級部會首長就是林佳龍。

林佳龍下午前往苗栗縣西湖渡假村出席「竹竹苗觀光圈產業交流座談會」,在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他再次表示「這是不實報導,且未提供任何消息來源,刻意影射令人遺憾」。

林佳龍說,關於相關案情及偵查內容他並不清楚,須由檢方說明及釐清,外界有些過度、錯誤的揣測或渲染,可能觸法,將進行了解,捍衛自己的權益與清白。記者追問是否提告一事,林佳龍回應,已由律師蒐集相關資訊。

林佳龍辦公室上午也透過臉書粉專發布聲明澄清,並張貼在臉書上,內容為聯合報今日藉隱匿消息來源之方式,以「重量級部會首長」、「徐永明回稱『因為他是我學長』」之內容,影射曾與徐有金錢往來之首長為林佳龍。此為不實的傳聞及臆測,相關案情及偵查內容,林佳龍不清楚,須由檢方說明及釐清,請外界勿作渲染及揣測,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編輯:卞金峰)1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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