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虐貓人!汐止金龍湖畔3親人浪貓受虐 1隻傷重安樂死
新北市汐止區金龍湖土地公廟附近,1個多月來先後有3隻有人餵養而親人的流浪貓,疑遭人虐打成傷,其中1隻已死亡。愛貓人士說,「今日虐貓,難保以後不傷人」,新北動保處和警方今展開查訪,追查虐貓者,現場已設立公告,並請民眾提供線索。
常在金龍湖土地公廟一帶餵貓的「愛媽」,3日在個人臉書和臉書「汐止集團」貼文,指6月中旬至7月初接連有3隻貓,出現疑似人為的傷口。臉書社團「汐止聯盟」轉發這個訊息,提醒網友協助防範,新北市議員張錦豪也促請動處嚴查。
愛媽說,取名「花花」貓是社區愛媽的寶貝,大家都稱牠是萬人迷,卻在6月中旬發現牠不再出現。愛媽著急的貼出尋貓啟事,在離牠原生地約1公里外的地方找到牠時,發現牠的後腳骨頭已錯位,醫生判斷應是被人打斷。
名為「老大」的貓,是土地公廟一帶貓界的元老,7月初被愛媽發現臉部有大面積撕裂傷,醫師發現傷口整齊,判斷也是人為傷害。因為傷口太嚴重,不得已只能施以安樂死減輕牠的痛苦。
愛媽說,第3隻被虐的貓叫「大橘」,受傷時間跟老大差不多,由於牠的傷口是刺傷不易察覺,等愛媽發現時,已經鼻樑腫脹,裡面全是膿。醫生檢查後,發現傷到鼻骨,應是被尖銳東西所傷,現在還在醫院接受治療。
愛媽回想3隻貓的傷勢和發生時間,懷疑金龍湖土地公廟一帶出現「虐貓人」,專挑親人的貓下手,但目前還沒有確切證據。金龍湖邊常有民眾來運動或散步,提醒大家提高警覺,保護貓不要再受害。
新北動保處長楊淑方說,今天接到通報後,已詢問陳情人相關資訊,並和汐止警方到現場勘查。動保處已在現場掛置張貼禁止虐待、傷害動物告示牌。警方將調閱相關監視器,朝虐殺動物偵辦。
楊淑方表示,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同法第25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