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苗國中會考確定改制! 採「5級7積點1弱勢加分」117學年上路
竹苗區國中會考計分制度更改爭議討論多時,今天下午終於經竹苗3縣市表決確定調整,將由現行3級分制改為5級分7積點制加1分扶助弱勢積分,預計在117學年度實施,目前國小六年級學生屆時升高中就會適用新制度。
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推動工作小組(入推會)今天召開第4次會議,討論是否修正竹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國中教育會考級分,新竹縣、新竹市及苗栗縣3 縣市入推會委員經過充分的溝通與討論,最後表決修訂竹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表決結果,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採計將修訂以「5級分制為架構,比序項目7採積點比序,為維護現行制度對於扶助弱勢之保障,增加1分扶助弱勢積分」,並為累積2至3年入學資料進行系統測試,預計在117學年度實施,適用對象為目前小六學生。
除了決議方案接近新竹縣原先提出的版本,新方案特別納入扶助弱勢積分,入推會認為新的制度在扶助弱勢方面,對於偏鄉地區、非山非市地區和經濟弱勢學生有保留扶助加分機制,以彰顯積極性差別待遇的教育價值。
新竹縣教育局長楊郡慈表示,自去年新竹縣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及辦理家長說明會起,教育局持續對竹苗區國中教育會考積分制度進行盤點,廣納社會各界反饋意見,期間更於今年7月15日及8月5日召開2次3縣市教育局處長聯席會議,逐漸收斂積分採計方向,主推5級分積點制。
原本苗栗縣主張維持3級分制,新竹市表態改7級分制,新竹縣提出5級分制。楊郡慈指出,5級分改善基礎等級範圍過大困境,促進志願選填研判落點準度,而積點則是將各科成績轉換7到1點加上作文點數,提升作文及標示重要性,凸顯科科等值的效果,讓每一科答題正確率反映在比序上,先比積分再比積點。
新竹縣長楊文科表示,竹苗區家長近年來十分關心孩子升學制度優化的議題,經過不斷地努力與新竹市政府及苗栗縣政府溝通研議,運用竹苗區去年及今年的2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進行資料分析,考量學生學習表現、積極扶助弱勢、改善排序錯置、提升學力鑑別等各項因素,最終3縣市形成決議,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採計內容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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