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整理包/柯文哲為何遭搜索?關鍵人物調查進展、爭議全解析
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案持續延燒,成為近日各界關注的焦點。8月30日檢廉搜索、約談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妻陳佩琪及前副市長彭振聲、彭妻謝夏喬。彭振聲在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遭檢聲押禁見,柯文哲則在複訊到一半時,因認為有疲勞訊問,有意離開地檢署,遭檢察官當庭逮捕。9月2日凌晨,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無保請回】法律上指檢察官於刑事案件程序上訊問當事人後,認為無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必要後,命其於偵訊後可逕自離去。、彭振聲羈押禁見【羈押禁見】若法院認為被告的接見、通信、收受物品行為,可能有脫逃、滅證、串供的風險,則可以禁止被告會面、扣押被告收受的物品。 當檢察官、看守所遇到緊急狀況時,也可能先禁止被告接見通信或收受物品,再報請法院核准,這種情況就是「羈押禁見」。。4日,高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5日,檢方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下午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為何柯文哲等人會遭檢方搜索、約談?京華城容積率又有哪些爭議?《聯合新聞網》整理了京華城的背景,以及關鍵人物的調查進展,讓讀者一次了解爭議始末。
於2001年盛大開幕的「京華城」,是位於台北松山區八德路上的大型購物中心,不僅是全球最大的球體建築物,同時也是少數以「兒童遊樂場」為特色的百貨,在開幕時更創下全國唯一24小時營業、24小時內50萬人造訪的紀錄。
雖然京華城曾經如此繁盛,然而在經營短短18年之後,繁榮盛況不再,於2019年正式宣布熄燈。
2022年10月,由京華城改建的「京華廣場」舉行動工典禮,威京總部集團旗下鼎越開發規畫於京華城原址重建商辦園區,興建四棟地上19層、地下7層的頂級綠色商辦,目標2027年完工。
容積率
根據住商不動產文章所述,容積率指為基地內建築物總地板面積與基地面積之比,即為在既有土地面積上,房子的總樓層面積可以達到多少,容積率的多寡關係到該建築可以蓋多少層樓,對建商而言,如果容積率越大,地價成本在總成本中所占之比例愈低。
容積率公式:容積率 = 總樓層面積 ÷ 基地面積
總樓層面積 = 基地面積 × 容積率
容積獎勵
根據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文章所述,容積獎勵即為一種利用容積來獎勵民間參與建設的制度。主要是為解決土地開發不足、公共服務機能不夠的問題,以容積當作獎勵誘因,鼓勵民間設置必要性公共設施或配合相關政策。
京華城案源於1991年,京華城以(1)捐贈全街廓土地30%作為復盛公園用地,並登記為台北市政府所有、(2)提供捐地後的20%樓地板面積作為公眾停車空間,才獲准將土地使用分區由工三變更為商三,容積率從300%變為560%。捐地後,京華城於1998年申請建照興建球體購物中心,實設樓地板面積為11萬1919平方公尺,容積率為678.91%,建案完工後,京華城又再捐贈2.2億元興闢台北市偶戲博物館後,北市府核發使用執照,京華城於2001年開業。
因都市結構改變,京華城於2010年重新提案改建,此時,北市府指京華城基準容積率為392%(560%X70%),但京華城認為應是剩餘土地的容積率為560%,屢次送件叩關都遭郝市府打槍退回,京華城在2013年向監察院提出陳情。
2016年,柯市府經監委糾正,扣除30%捐地範圍後,剩餘區塊的容積率應為560%,並在2018年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刪除保障樓地板面積規定,認定京華城容積率為560%。
之後,京華城想要拆除重建,主張適用1991年允建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保障,被北市府拒絕。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
京華城在2020年3月曾發函柯文哲,表明希望能同意再次修訂都市計畫,回復12萬坪樓地板面積保障。柯文哲接獲函文,旋即在2天後指示北市都發局辦理。2020年7月3日京華城提了只有1頁、有容積獎勵的「方案四」到北市府;7月10日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簽核方案四提送都委會,但無適法性審查;7月16日北市府與京華城的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市府勝訴,京華城提上訴,但7月30日都委會前突然撤回。
京華城在2020年8月函送細部計畫變更草案給都發局,當中引用《都市更新條例》的綠建築、智慧建築及耐震建物設計標準,爭取各項容積獎勵。12月24日都委會第775次會議紀錄,府外委員質疑對價性、公益性、適法性不足,要求詳細討論後再提都委會,彭振聲裁示組專案小組討論。
2021年4月21日柯文哲第2次便當會,裁示都發局擔任京華城案PM;8月10日柯文哲第3次與議員便當會結束後,指定副市長彭振聲擔任京華城案PM,裁示盡速辦理;8月17日都發局再度將京華城案送進都委會。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都審委員決議通過京華城20%容積獎勵,京華城後購買容積移轉30%,整體容積率達到840%。
5月13日,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首次開會,召集人游淑慧在會後轉述會議內容,指其中有3點爭議待釐清。第一,2020年6月專家學者就提到市府正與京華城打訴訟,應待結果出爐在處理京華城容積案,當年7月北市府贏了訴訟卻把京華城容積案納都委會討論。
第二,同年7月13日訴訟結果出爐,北市府打贏官司,照理說京華城的陳情就毋須理會。之後京華城提上訴,但在7月30日都委會前突然撤案,最後還送細部計畫到都委會以一般都市計畫進行審查,前副市長彭振聲擔任主委裁示拿掉「補救」2字,程序繼續走,猶如「失速列車」。
最後,游淑慧提到,在都委會中,有委員就質疑提出的細部計畫中,都是法定義務內容,加上公益性、對價性不足,但竟能以建物耐震取得標章獲得12%容獎,但該容獎僅限危老重建,而法令規定要綠建築,留設電動車充電車位也能拿到8%容獎,京華城要求最高20%容獎全數到手,柯市府照單全收。
資深媒體人林俊輝指出,京華城案追根究柢在於市政府、台北市議會沒有「名正」,卻取巧而行,未能有明確法令可循,才是禍端根源。他建議,台北市應盡速提出「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修正案,明訂容積獎勵和容積移轉比例上限,以依法行政,解決目前的法規漏洞所造成的爭議與灰色空間。
5月13日,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首次開會,調查報告於7月定稿,後續交由廉政署調查。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被控涉嫌圖利,台北地檢署8月12日上午以被告身分傳喚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又於隔日傳喚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陳春銅及陳明吉作證,後續又傳喚多名都委員會前、現任委員作證。
8月28日檢廉帶回18人調查,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被控行賄、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控收賄,台北地檢署8月29日凌晨聲押2人,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則以1200萬元交保。8月30日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前往柯文哲及彭振聲的住處與辦公室搜索,之後將2人帶回詢問,柯妻陳佩琪、彭妻謝夏喬則以證人身分被約談。柯31日凌晨因拒絕疲勞訊問、欲離開偵查庭時遭檢方諭知當庭逮捕;彭遭檢聲押禁見。
9月2日台北地院經過馬拉松式審理,凌晨3點裁定柯文哲請回、彭振聲羈押。
彭和北檢接連提出抗告,台北地方法院3日晚上7時許將兩案卷宗呈送台灣高等法院,4日高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京華城案關鍵人物
柯文哲(時任台北市長)
京華城案容積率於柯擔任北市長時暴增到840%,柯文哲被控涉嫌圖利,檢廉為釐清資金有無流入柯文哲口袋,8月30日搜索柯文哲、住家及民眾黨辦公室等處。柯妻陳佩琪則以證人身分接受約談,據了解,由於陳珮琪經手處理柯的相關金錢,因此請她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複訊後請回。
8月31日凌晨,柯文哲被依圖利罪移送北檢複訊,檢方問到一半時,柯認為有疲勞訊問,有意離開地檢署,遭檢察官當庭逮捕。律師認為檢方逮捕不合法,將向法院聲請提審,遭台北地院駁回,柯的委任律師鄭深元表示,考慮提出抗告。並透露檢廉問完政治獻金案後,才問京華城案,柯無法接受車輪戰式訊問。
台北地方法院漏夜召開羈押庭,9月2日凌晨3時許,柯文哲無保請回【無保請回】法律上指檢察官於刑事案件程序上訊問當事人後,認為無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之必要後,命其於偵訊後可逕自離去。。北檢提出抗告,台北地院3日晚上7時許將兩案卷宗呈送台灣高等法院,高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4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5日,檢方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下午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羈押禁見【羈押禁見】若法院認為被告的接見、通信、收受物品行為,可能有脫逃、滅證、串供的風險,則可以禁止被告會面、扣押被告收受的物品。 當檢察官、看守所遇到緊急狀況時,也可能先禁止被告接見通信或收受物品,再報請法院核准,這種情況就是「羈押禁見」。。
彭振聲(時任台北市副市長)
2021年8月10日柯文哲第3次與議員便當會結束後,指定副市長彭振聲擔任京華城案PM。
8月26日,彭振聲赴北市議會「京華城容積違失案專案調查小組」說明京華城案,議員許淑華轉述,彭振聲指「受(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交辦」組專案小組會議幫京華城研議非都更區都更獎勵,關鍵公文由柯文哲親簽決行的原因是彭認為「準用」並非「適用」都更條例而沒簽。另外,柯交辦前,知悉市府正與京華城打官司。
8月30日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前往彭振聲的住處與辦公室搜索,之後將其帶回詢問,彭妻謝夏喬也以證人身分被約談。彭妻複訊後請回,彭振聲則因北檢認為涉犯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漏夜召開羈押庭,9月2日凌晨3時許,彭振聲羈押禁見【羈押禁見】若法院認為被告的接見、通信、收受物品行為,可能有脫逃、滅證、串供的風險,則可以禁止被告會面、扣押被告收受的物品。 當檢察官、看守所遇到緊急狀況時,也可能先禁止被告接見通信或收受物品,再報請法院核准,這種情況就是「羈押禁見」。,被囚車載往台北看守所。
彭提出抗告,台北地方法院3日晚上7時許將兩案卷宗呈送台灣高等法院,高院合議庭晚間9點多表示合議庭審酌卷證中,3日晚不會裁定。
沈慶京(威京集團主席)
檢廉比對金流發現沈慶京於2018至2021年間,涉嫌指示威京集團旗下公司陸續提撥「公關費」給應曉薇,金額近千萬元,應曉薇收款後曾替京華城舉辦兩場協調會,地點就在市議員辦公室內,並找了許多官員出席幫忙解套。
檢廉認為沈慶京是行賄者、應曉薇是收賄者,兩人之間有對價,28日廉政署搜索約談沈慶京、應曉薇共6名被告到案,釐清資金有無流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口袋;台北地檢署29日以有串滅證及有逃亡之虞,羈押禁見沈慶京、應曉薇與助理吳順民3人。
應曉薇(台北市議員)
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收受賄賂,遊說放寬京華城容積率案。北檢28日指揮廉政署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等地,約談威京集團總部主席沈慶京、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應曉薇、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兩名應曉薇辦公室助理共6名被告以及3名證人。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透過中華華夏希望關懷協會等,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500萬元賄賂,協助關說、施壓市政府放寬容積率,台北地方法院29日裁定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沈慶京羈押禁見。
法院裁定指出,應曉薇有收受沈慶京4740萬元以上的款項,雖沈慶京稱純粹是匯給協會的「慈善捐款」,並不是賄款,但應曉薇收款時間、向市府陳情時間吻合,可認定檢方已說明名義上的「捐款」,實際上是希望透過應曉薇議員身分,替京華城陳情、開協調會拿到先前被市府否准的容積率,自然屬於賄賂款項。
據悉,檢廉發現應曉薇在搜索前一天欲出境至香港,認定有逃亡之虞,但應曉薇否認,稱她是要去香港幫97歲母親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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