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說明天虹接獲台灣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刑事判決勝訴

日 期:2024年05月29日

公司名稱:天虹 (6937)

主 旨:說明天虹接獲台灣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刑事判決勝訴

發言人:黃見駱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新睿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邱新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2年度智易字第4號

4.事實發生日:113/05/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新睿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本公司軟體著作,經法院判決為犯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之罪;新睿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之負責人邱新智於任職本公司期間

違背職務之義務,經法院判決為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

6.處理過程:新竹地方法院完成第一審判決。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公司將視對方後續採行行動與律師討論因應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