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16上市有解! NCC修改作業要點

NCC委員會議26日決議包裹修正多項作業要點,未來包括iPhone 16上市審議,將不受委員會議因人數未過半而無法召開的影響。(圖:NCC官網)
NCC委員會議26日決議包裹修正多項作業要點,未來包括iPhone 16上市審議,將不受委員會議因人數未過半而無法召開的影響。(圖:NCC官網)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4席委員將在今年8月1日卸任,不過在藍白聯手把關下,政院屬意人選難以獲得立院同意。而根據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一旦NCC委員達不到法定人數7人,就無法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今(26)日召開第1129次委員會議,決議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以及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

NCC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重點在於: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數的時候,除了依照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事項外,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都由主委或代理主委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也喊話立院趕緊審查通過新委員名單,讓NCC委員會議能儘速恢復正常運作,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的影響。

NCC特別解釋:要點修正後,總計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委或代理主委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還是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這些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變更,屬於廣電法第14條第1項及衛廣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的項目;另外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也涵蓋在內;此外,裁罰案件罰鍰如果達到50萬元以上者,也屬於委員會議保留事項。

NCC另外也說明,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在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經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委或代理主委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這也形同替iPhone 16的上市困境解套:過去民眾擔心像iPhone 16這類熱門手機的型式驗證,未來也將不受委員人數是否過半的影響,得以順利上市。(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