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綜合所得稅首批直撥退稅 將於113年7月31日直接匯入帳戶

一一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日期為七月卅一日,退稅適用對象為今年五月一至卅一日以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以及稅額試算在五月十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書面回復之退稅案件。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今(廿七)日說明,申報時如有提供金融機構帳號者,退稅款當天直接入帳;未提供金融機構帳號者,也會同日寄出退稅憑單,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今年七月卅一日至九月卅日止;若退稅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千元者,可持向票面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退稅款撥付狀況可利用各地區國稅局網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站查詢。

該局表示,統計上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超過97%的納稅義務人都選用最節省徵納雙方成本的轉帳直撥退稅方式辦理,納稅義務人若想儘早取得退稅款,明年五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記得選擇使用網路申報+「存款帳戶」直撥退稅,可符合首批退稅且直接入帳,省時便捷又安心!

該局溫馨提醒,國稅局不會電話通知納稅義務人於ATM進行退稅程序的相關操作,請民眾留心詐騙電話。如有任何退稅問題,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八○○○○○三二一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