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與SBI在日建廠合作破局 力積電:僅技轉收費未入股 無法為新廠作保

力積電與SBI合作破局,SBI在日本宮城縣設立半導體廠計畫將另覓合作夥伴。路透社
力積電與SBI合作破局,SBI在日本宮城縣設立半導體廠計畫將另覓合作夥伴。路透社


日媒報導日本網路金融龍頭SBI控股決定解除與力晶電簽訂半導體製造合作協議,但將尋找新合作夥伴,以便繼續在宮城縣設置半導體廠,力積電今( 9/27)晚證實已於月前停止日本新廠合作計畫,主因是此案純屬收費服務、技轉的Fab IP模式,無法為沒有主導性持股的日本新廠保證營運,此次終止合作與力積電本身盈虧無因果關係。

SBI 去年8月與力積電成立合資公司,同年10月宣布將在宮城縣興建半導體廠,預計在2027年量產,計劃總投資額為 8,000億日圓,日本政府將在初期提供最高1400億日圓補助。根據當時發表內容,新工廠以政府有提供補助金的情況下,預定將於宮城縣大衡村的工業園地興建2層樓工廠,主要將以生產車用半導體為主,工廠將生產28奈米、40奈米和55奈米類別的晶片。

不過,力積電今晚證實合作案已經告吹。日媒則報導,SBI 已開始與多個新候選合作夥伴進行協商,仍計劃在日本政府支持下,持續將宮城縣打造成半導體製造基地。

力積電表示,與SBI合作建廠案為Fab IP模式,力積電提供建廠顧問、人員培訓以及技術移轉,並向合作方日商收取服務費、權利金。力積電並無入股主導新廠營運的規劃。

力積電說明,SBI方面向日本經產省申請設廠補貼,然而經產省補貼政策規定,獲得補貼的廠商需保證新廠必需連續量產十年以上,由於金融業出身的SBI方面並無半導體產業經驗,經產省要求力積電必需共同承擔保證責任。但力積電為台灣股票上市公司,為沒有主導性持股的日本新廠保證營運,將違法我國證券交易法,因此力積電董事會已於月前董事會確認停止日本新廠合作計畫。

力積電表示,已派員前往經產省當面向主管官員說明,亦已發函告知SBI此訊息。由於此案純屬收費服務、技轉的Fab IP模式,力積電終止與日本合作方籌設新廠,與力積電本身盈虧無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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