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免費碳價?經部:非事實

對於有媒體報導經濟部代表於碳費費率審議會中建議優惠費率A(SBTI)、優惠費率B(標竿值)分別為零元及五十元的「免費碳價」,經濟部鄭重澄清並非事實。依環境部目前發布的碳費三項子法規定,業者要提出自主減量計畫,投入經費和人力落實減量措施,達成減量目標,才能適用優惠費率,不會有「免費碳價」。

經濟部認為淨零是世界趨勢,但政府政策訂定應考量各方權益,部分產業如石化、鋼鐵、面板及紡織等目前面臨經營困境,為了減少碳費對這些產業的衝擊,初期的費率應設定較低,並有適當調適期,否則政策一上路,造成傷害就來不及,企業可能關廠、勞工可能失業、制度也會被批評。

此外,產業推動減碳需要大量資金,政府近期鼓勵企業加薪也增加了支出,因此初期的碳費費率應較低,以便企業能有更多資金投入減碳措施。

經濟部主張收取碳費目的是為了減碳,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不是為了收錢。企業做生意要出口,要和國外競爭,制度要接軌國際,因此收費應參考日本、韓國等亞洲鄰近競爭國家的實質費率水準,不要因為過高費率影響業者出口,打擊自己的企業。建議將費率設定於產業可負擔範圍,較能提升整體目標達成性並兼顧公正轉型。

經濟部建議合理的碳費政策應以減碳為主要目標,同時兼顧產業發展,避免因費率過高而打擊企業競爭力。經濟部期望環境部及碳費費率審議會能綜合考量各方意見,制定出兼顧環保與經濟發展的碳費政策,促進台灣經濟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