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黃國昌搞不清楚被告是和原告辯論,不是和法官辯論!

◎高達宏

黃國昌在憲法法庭吃鱉之後,最近卻在直播時嗆大法官「來辯論!

司法院長許宗力直言:「世上沒有當事人不滿意法官判決,就要求跟法官辯論這種事!

自由開講》黃國昌搞不清楚被告是和原告辯論,不是和法官辯論!憲法法庭上週五(19日)裁定國會擴權相關法案「暫時處分」,藍白嚴詞抨擊,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中)更向大法官叫囂,要求舉辦辯論。(資料照)

意外的是,社會大眾卻一直在黃國昌的言詞中打轉,都在評論被告是否可以和主持庭審並判決的法官辯論!黃國昌沒法律常識,在法律實務上,辯論是在於原告和被告之間進行,法官的職責是聽取雙方辯詞然後做出裁決。

大法官並不是當事人,而是第三者。

大法官通過「暫時處分」,是根據憲政各機關(總統府、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和立院(藍國民黨和白民眾黨二黨)雙方的言詞論證然後做出的裁決。

況且大法官也給予黃國昌說明反質詢的定義(內容),然而提出這個法案的黃國昌本人竟然無法說出其定義。

如果黃國昌真的要辯論的話,那應該叫各憲法機關出來辯!

我建議總統府、監察院、司法院、行政院應該主動回應黃國昌,要黃國昌來辯論!

當法學博士成了網紅之後,眼中只有聲量,就完全忘了法律的實務和規則!這就是黃國昌甚至在憲法法庭現場,也一直在注意直播聲量的真相!

此外,黃國昌有4筆汐止違建,在財產申報中備註「拆除中」。黃國昌既然自承擁有四筆違建,那身為立委的黃國昌是否應該將所有違建拆完,確定自己已經沒有違法案件在身,然後再回去立院執行立的委職務?而不是嘴巴說拆除,說了都過一年了卻還在違法未拆的狀況!

自己的違建都搞不定,卻來搞憲法層次的立院擴權!

仍在違法案件中的黃國昌出來辯論啦!

(作者為美國台僑)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請勿一稿多投,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email protected]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