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單位在查緝雲林地區「農地遭回填廢棄物」案件,偵辦過程,疑遭雲林縣麥寮鄉代表會主席韓青山,以及其張姓、黃姓、許姓小弟等人恐嚇,收取保護費,檢警單位發動搜索,將韓青山等人帶回偵訊,最後法官認為其無羈押的必要,因此以20萬元交保。
檢調單位搜索代表會等15處所,查扣得60顆長槍子彈、長槍彈夾、斧頭、開山刀、防彈衣、球棒、BMW轎車、保時捷、TOYOTA轎車、新臺幣56萬8,500元、美金10萬6,100元、黃金35兩、白金5兩、金項鍊、鑽石、精品手提包1個等物。
本案拘提韓男等9人到案,經本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韓男等人涉嫌《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指揮及參與犯罪組織、《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2條第4項持有具殺傷力之子彈、《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第346條第1項恐嚇取財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逃亡之虞,於113年7月17日晚間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其中兩名小弟於18日凌晨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韓青山等人因法院認為無羈押之必要,分別予以具保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雲林地檢署表示,有關韓男經法院裁定具保部分,本署認為裁定有失當之處,將提起抗告。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表示,嚴辦「黑、金、槍、毒、詐、妨害綠能、破壞國土等重大犯罪」為政府之打擊不法政策,恐嚇非法業者亦屬不法,本署與司法警察將持續強力掃蕩、嚴查不法,維護社會法治,也籲請民眾勇於檢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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