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期內,因涉詐助理費遭檢方以貪污罪起訴,原訂24日一審宣判,由於台北市因凱米颱風連續兩天颱風假,順延至今(26)日宣判,高虹安因貪污罪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仍可上訴。

高虹安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補助46萬00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台北地院一審判刑,依據《地方制度法》新竹市長職務將被內政部停職,由現任副市長邱臣遠代理。

高虹安若因貪污罪在剩餘市長任期內被三審判刑定讞,依《地制法》第79條第1項第2款,將被內政部「解職」,所遺任期若還有2年以上、須補選,不足2年就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判人代理到本屆任期屆滿為止,而非副市長代理,高也將從此喪失參選公職機會。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起訴至判刑大事紀

【2022年】

10月31日,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召開記者會,控高虹安任用李姓男友擔任公費助理。高虹安回應她在立法院所聘用的助理,皆依相關規定辦理。

11月2日,法務部調查局表示,高虹安遭質疑涉詐領立法院助理費,調查局因受理檢舉有立案,交由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調查。

11月7日,高虹安在律師陪同下,帶著相關資料赴北機站說明助理費案。

11月17日,調查局北機站於11月15日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高虹安案,北檢17日下午正式分案偵辦。

12月1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傳喚高虹安立委辦公室前行政主任黃惠玟,黃惠玟交出所做的帳本,供稱助理費以低報高、上繳公積金等全依高虹安指示。

12月15日,台北地檢署偵辦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傳喚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助理王郁文,並以證人身分約談高虹安助理黃鈴惠,陸續移送北檢複訊。

12月16日,北檢將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諭令新台幣60萬元交保,並諭知陳奐宇、王郁文新台幣10萬元交保,李忠庭及黃鈴惠均無保請回。

【2023年】

4月28日,北檢以被告身分再度傳喚高虹安說明助理費案。另外,資策會提告高虹安涉背信案,檢察官也要求高虹安說明。

8月14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欺財物罪、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王郁文、陳昱愷等5人,高虹安男友李忠庭獲不起訴處分。高虹安被控背信罪部分,檢察官以罪證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10月11日,北院開庭,高虹安親自出庭否認犯行,自認助理酬金本可隨時異動、視需求變動,「這是立委的裁量權」。檢方則形容「助理費不是助理的」。

【2024年】

5月22日,高虹安貪污案北院辯論終結,宣告7月24日一審宣判。

7月26日,因凱米颱風攪局,北市連放兩天颱風假,一審宣判順延至26日,高虹安一審遭宣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