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園法院9日更裁以1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境管,檢方當庭再提抗告,高院10日裁定發回地院更裁,桃園法院今(11)日下午召開第三次羈押庭,鄭文燦同樣由3位陪審律師提早抵達地院。
鄭文燦被控涉嫌於市長任內主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旁農地自辦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元,5日遭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桃園法院6日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高等法院8日裁定取消原裁定、發回重裁;桃院9日二度召開羈押庭,經4小時庭辯,最後法官更裁,以12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境管,桃檢再度提出抗告,高院10日以「桃園地方法院未詳述鄭文燦勾串證人之虞,也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桃園法院今日下午第三度召開羈押庭,檢方仍由主任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對戰鄭文燦委任的3位資深律師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地方法院則由輪值的刑四庭騰股法官涂偉俊獨任審理,涂為司法官訓練所52期結業,目前也承審國民法官專庭案件,外界稱之為「人權法官」。
桃檢於第二次羈押庭時,增添經驗豐富的住任檢察官呂象吾,曾辦過桃園市前經發局長朱松偉貪瀆案、敏盛醫院割器官詐健保案;陳嘉義任肅貪組檢察官,曾揭發時任桃園地檢檢察長彭坤業為壢新醫院院長逃漏稅的關說案,彭在案發後遭拔除檢察長職務,改任台高檢主任檢察官。
鄭文燦委任的3位律師均為資深律師,司法官訓練所38期結業的陳永來曾任桃園地院刑事、民事庭法官;游琦俊2年前即受鄭文燦委任狀告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鄧翊鴻曾在立院擔任國會助理,目前也是新台灣社會智庫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