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0)日上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將由國民黨召委柯志恩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也就是將已經過期停機的老舊核電,修法放寬延役期限。對此,台灣公民陣線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聯合行動發聲,並提出三點呼籲,包括修法應先補強核安法制破網、公開延役代價,延役成本至少1100億應投入再生能源,要求公開延役成本。
明立院排審,民團直呼,「這是為核電量身打造開後門解套,不但不尊重核安管制專業,甚至刻意迴避外界對於核安的疑慮與監督」,因此台灣公民陣線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聯合行動發聲,反對立院不顧老舊核電風險,草率修法為核電延役解套。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並指出,民團聯合在立院外舉辦記者會嚴正譴責,今日6時在立法院旁濟南路上舉辦晚會表達抗議。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目前國民黨立委送至委員會的修法共有五大版本,這些條文差別只在於放水核安審查的時間,不但並未把核電安全視為優先考量,甚至核電延役該付出的風險、經費成本、配套等也完全沒有討論。環團指出,立法院修法應先補強核安法制破網,如《核子損害賠償法》重大天災免責、最高賠42億元,造成天災所致核災求償無門。且核二若發生核災,半徑30公里580萬居民,每人只能獲償724元,應先修法刪除不合理規定。
環保團體也指出,立委在修法前應要求台電公開說明現有核電廠如果要延役,需要花多少時間準備及多花多少錢。野薑花公民協會理事王守誠也進一步指出,台灣核電廠址緊鄰活動斷層,耐震明顯不足,若發生強震則易引發核災,擁核人士常舉美國核電延役為例,卻不提美國核電廠是建在沒有地震潛勢及斷層錯動疑慮的地方,而且美國政府為了維持核電廠產業鏈,透過IIJA(兩黨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與IRA(通貨膨脹削減法案)兩次的立法,時程上則需要至少耗時5到10年進行所有系列的可靠度檢查及更新。
環團說明,在野黨和工商界認為淨零排放可以靠核能延役,是忽視成本與效益的考量。以核三為例,若為了160億度電延役20年,參考目前台電核後端費用評估和日本延役的案例,機組更新、核廢料處理成本,低估至少約需1,100億元(820億元機組更新 後端核廢處理費用380億)。環團強調,「如此昂貴的成本,只換得微乎其微的電力貢獻,不如投資在再生能源基礎設施」。
此外,為了呼籲立法院不應罔顧人民安全、草率修法,台灣公民陣線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聯合邀請民眾再上街頭,反對擁核法案在立院野蠻闖關,為危險老舊核電延役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