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寶得利
發言人:寧國輝
發言人職稱:顧問
發言人電話:02-89211333#788
符合條款:第2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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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張雅琍董事 王昌麒董事 高明哲獨立董事 潘鴻謀獨立董事 蕭仰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張雅琍董事:珀琍投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昌麒董事: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助 高明哲獨立董事:十方法律事務所創辦律師 潘鴻謀獨立董事:磐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蕭仰歸獨立董事:十方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以上 投票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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