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圖/TVBS)
新竹市長高虹安前年參選時被控,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約46萬餘元。台北地院昨開庭,檢方批高虹安浮報,流於私用,盼合議庭判高有罪刷新國會吏治;高虹安辯護人主張,要革除立法院陋習,應清查所有立委,為什麼只用洪荒之力查一名新科立委?高虹安認有「道德瑕疵」,但不該當7年以上的貪污罪行,經過12小時馬拉松式審理,全案辯結,定7月24日上午11點宣判。
北院開庭時,高虹安說,她原從事科技業,進入立法院後抽到李俊俋的辦公室,認識黃惠玟,黃提議零用金制度,曾三度請黃多方確認合法性,若黃沒建議,她壓跟不知道零用金制度在立法院行之有年,基於信賴而同意採行,助理有實際加班,時數皆超過上限,有資格合法申請加班費,沒有虛偽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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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她在本案一再被栽贓抹黑,市長選舉前6週每天連續報導,審理期間也有報導以卷內沒有的事證來指稱她教唆助理滅證,也有助理證稱是看了媒體才知道她挪為私用。
高虹安表示,若她殺人、偷東西,真的做了不該做的事,一定接受處罰,但當時她接收的資訊都認為合法,不懂自己詐欺了什麼,她當時認為,助理加班費是立委的裁量空間,有人員離職、加入時皆會調整,並非浮報,期間也有人加薪。
高虹安也提出自政治獻金網站下載的表格資料,指柯建銘的4名助理,自2018年至2021年間皆有捐政治獻金給民進黨,可證助理回捐薪水,在立法院早已行之有年,她並非「殘害」助理。
審判長廖建傑聞言回應,立法院工作也應適用勞基法,國會助理平時也在幫民眾爭取工作權益,無法想像國會助理竟會有要回捐薪水、加班費的情況,這是不對的,助理辛苦上班、加班賺得的一分一毫,當然都希望能帶回去照顧家人,「希望殘害到此為止」。
對於高虹安的辯解,黃惠玟說,自己要向高虹安道歉,因為她不會用EXCEL、SUM的函數,所以帳目算錯,但高虹安真的抓得很細,非常挑剔,剛剛聽高虹安說完話,還一度以為自己還在高辦任職,真的是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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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惠玟說,如果高虹安當初對助理好一點、尊重和信任助理多一點,事情不會演變到今天,這件事純粹就是「高虹安做人太失敗」。黃還爆,高虹安卸任立委後,辦公室沒有管理好,資料被人拷貝出去,在立法院被一段一段地賣。
黃惠玟表示,在高辦「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如今高虹安把責任都推到她身上,她現在沒權沒勢沒錢沒年輕,她怎麼算都輸,2022年3月,自己聽從李忠庭的要求,刪除和高的所有對話紀錄,以致落到現在的下場,懇請高虹安公布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就知真相。
高虹安辯論時也說,若她以貪污罪判刑,將面臨停職處分,且無法救濟,就算僅判偽造文書罪,對她也是很大的教訓,懇請合議庭公正審判。審判長廖建傑回稱,這點請妳放心,合議庭一定會獨立審判。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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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5/23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