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從「拔管案」談起吧,畢竟為了這個案子,台灣又折了兩位教育部長。為此,筆者真的想說的是,不論台大此番校長遴選的結果如何(插管或拔管?),從管中閔的資格爭議與政治惡鬥,到潘文忠與吳茂昆兩位部長的下台,我們看到的是整個台灣的大學教育都已經病危了!(是以筆者喟嘆:不論是插管還是拔管,大概都已經無濟於事了)
何以如此悲觀?因為在整個事件的過程中,雖然眾說紛紜且各有立場,但總不脫在「大學自治」、「校長遴選辦法」、「兼職同意」與「利益迴避」等議題上打轉,可是究竟有多少人看到大學教育中最可貴的學術自由?根據《大學法》第1條第2項「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以及在大法官釋字第380號解釋中明確指出:「憲法第十一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就大學教育而言,應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等事項。」雖說有了大學自治,才有了大學自主的各種辦法,例如校長遴選、學生自治、校務會議、三級三審…等辦法,但是大學自治並不是高等教育存在的目的,它其實是為了實現學術自由的過程或方法而已!換言之,目前所有關於大學自治的爭議,都是必須建立在學術自由的目標下,才得以成立的。
1806年普魯士在普法戰爭中戰敗,雖然當時德國的社會亟待富國強兵的良策,且全國上下均渴望能有一位中興聖主帶領他們走出戰敗的陰霾(相形之下,一戰過後的戰敗國德國,果真將此希望投射於希特勒身上,而引發後續無窮的災禍),但是時任普魯士文化部長的洪堡(Friedrich Wilhelm Christian Carl Ferdinand von Humboldt, 1767-1835)卻看到唯有自由的學術,才能讓德國從戰敗中興起,他在1810年設立柏林大學,並首創以學術自由作為大學發展的研究基礎。延續至今,以追求真理的學術自由環境,成了現代大學的核心概念。例如,美國加州理工學院這樣以專業技術為訴求的大學,它的校訓仍是「真理將使你自由」(The truth shall make you free),更不用說哈佛大學的校訓就是「Veritas」(真理的拉丁文)。
如果我們仔細觀察西方大學體系近兩百年來的發展,雖然其間也經歷過許多磨難與考驗,譬如一、二次世界大戰或經濟大蕭條,可是它們非但沒有因此萎縮,反倒是藉由一次又一次的危機,逐步革新弊端、擴展大學的功能與定位,並且每每在社會急難之際,提供平日裡因著自由的學術風氣所培養的厚實思想,作為維護社會安定的最後基石。反觀台灣,近二十年來區區一個少子化的衝擊,卻是讓推行近百年的大學教育硬生生地被打回原形,更讓各大學在惡性競爭中醜態畢露。為何?實在是台灣的大學教育從來就不是以學術自由為目標,而是永無止境地為政治或經濟服務的結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