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更補正高林股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揭露事項部份資訊
日 期:2023年10月16日
公司名稱:高林股 (1531)
主 旨:更補正高林股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揭露事項部份資訊
發言人:鍾文藝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10/16
2.公司名稱:高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補正本公司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第35~36頁附註揭露事項部份資訊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第35頁/資金貸與他人及第36頁/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
交易往來情形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資金貸與他人
本期最高餘額更正前141,592千元。
期末餘額更正前137,590千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前137,590千元。
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
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時,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
之百之國外公司對本公司從事資金貸與,其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100%為限;
個別對象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50%為限。
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第35頁。
(2)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高林公司對喜路堡越南公司應收帳款-關係人更正前金額 30,191千元。
高林公司對喜路堡越南公司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更正前金額 137,590千元,佔合併
總資產之比率更正前 3.00%。
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第36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資金貸與他人
本期最高餘額更正後 112,487千元。
期末餘額更正後 104,262千元。
實際動支金額更正後 104,262千元。
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之規定,本公司資金貸與有業務往來公司
或行號者,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
間最近三年度業務往來金額平均數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與銷貨
金額合計數。
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第35頁。
(2)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高林公司對喜路堡越南公司應收帳款-關係人更正後金額 63,519千元。
高林公司對喜路堡越南公司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更正後金額 104,262千元,佔合併
總資產之比率更正後 2.00%。
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第36頁。
9.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並將補正後之內容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揭露事項之更補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