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住宅高齡化,房子住久了勢必會面臨翻修工程。近日南部傳出,民眾上網尋求某工作室進行透天外牆防水工程,卻未注意合約內容的幾項細節,到最後錢都付了、工程未完成就被放鴿子,而且還不只一戶受害。
據了解,當事人為修繕透天住家的4樓外牆防水,總工程花費約50萬元,先是給付44萬元後,業者依約前來,豈料工程進行一半後直接人間蒸發;受害民眾表示,瘋狂聯絡業者還是遲遲不來修,自己受波及就算了,由於屋外鷹架早已架設好,他擔心受風吹日曬容易倒塌,傷及無辜。然而,鷹架廠商表明,林姓業者積欠工程款,暫時不會來拆鷹架,讓屋主一家人無奈:「到底該如何是好?」
▼當事人為修繕透天住家的4樓外牆防水,總工程花費約50萬元,工程進行一半卻出包。(圖/住保會顧問吳翃毅博士提供)
對此,住保會顧問吳翃毅博士表示,從屋主女兒提供的契約來看,甲乙雙方資訊竟然錯置;接著是屋主提供資訊估價約80萬元,業者以50萬的低價搶標,真的很難不去聯想業者低價承攬工程的「別有用心」,即使業者在合約載明防水可保固八年,真的就是說大話,用來博取屋主相信手段。
住保會義務律師陳偉仁律師表示,雙方合約甲乙寫錯互換,回歸整體權利義務約定,業主仍可依合約書,催告工程業者修補,工程業者不於前項期限內修補,定作人得自行修補,並得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要之費用。然而,該案中,工程業者通常已經無力資力,如果工程業者明知沒有能力完成,卻仍向業主表示自己可承包裝潢工程而收取工程款的情形,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
兩位專家都建議,民眾與工程業者簽約之前,應該讓專業律師先行審閱合約、並透過住保履約機制,才不會遇上爛尾防水工程的無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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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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