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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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所長陳樹功呼籲消費者,若沒有向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審查許可的食品,是不能標示宣稱「健康食品」所核准之保健功效的,因此如果看到誇大不實的療效宣稱廣告時,民眾一定得保持戒心。
市面上的保健食品玲瑯滿目,廣告充斥在電視、網路、各大賣場中,對於這麼多種選擇,到底該如何下手?且慢,在購買之前,先來瞭解常聽到的「保健」食品跟「健康」食品的差別在哪吧!
前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所長陳樹功表示,對一般民眾來說,「保健食品、健康食品、特殊營養品」這些名詞,感覺上似乎都差不多,都是對身體健康有幫助的食品,但其中健康食品與特殊營養品是有法規所歸範的。
健康食品:由「健康食品管理法」所規範。特殊營養食品: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規範。
1、健康食品:所謂的「健康食品」是法律名詞,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且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許可,才可以稱為「健康食品」,簡而言之,健康食品會經過產品安全性、功效性評估試驗,所以較具有保障。
2、特殊營養品:指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及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得供特殊營養需求者使用的配方食品。陳樹功解釋,簡單說就是給特定族群、需要特定營養素補充的人食用,但一般人想購買攝取也是沒問題的。
3、保健食品:任何商品只要在合法範圍內,都可自稱為「保健食品」。因此部分保健食品雖然可能對維護健康有幫助,但本質上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
然而,市面上的品項這麼多,該如何辨識健康食品呢?其實民眾購買前可至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資料查詢,確認想購買的產品是否經政府審查核可,另外,核准通過的健康食品須於產品包裝標示「健康食品」字樣及小綠人標準圖像、許可證字號等規定項目,也是民眾辨識健康食品的依循。
陳樹功呼籲消費者,若沒有向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審查許可的食品,是不能標示宣稱「健康食品」所核准之保健功效的,因此如果看到誇大不實的療效宣稱廣告時,民眾一定得保持戒心。
目前衛生署公告的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共有13項,分別為:(1)骨質保健、(2)調節血脂、(3)不易形成體脂肪、(4)護肝、(5)免疫調節、(6)延緩衰老、(7)胃腸功能改善、(8)調節血糖、(9)抗疲勞、(10)輔助調節血壓、(11)輔助調整過敏體質、(12)牙齒保健、(13)促進鐵可利用率
陳樹功強調未獲得健康食品許可字號的產品不一定就不好,其中有的產品可能真的品質不佳,而有的產品可能本質不錯,但因廠商認為申請許可的程序複雜、費用太貴而不申請,因此民眾選購時必須先對產品進行瞭解,譬如生產廠商是否可靠、產品標示是否完整、有無關鍵成分含量的標示等項目,而健康食品標誌則是給予民眾多一重保障的指標。
最重要的是,陳樹功強調:「即使具有保健功效,其產品本質仍然是食品,並不像藥品般具有藥到病除的快速醫療效能」,因此特別呼籲消費者不能將保健或健康食品當作「藥品」來食用,以免身體不適時因延誤就醫而造成更大的傷害!
對於購買健康/保健食品,陳樹功給予民眾兩項原則「三不、三要」三不:
不要將食品當藥品、不要相信誇大不實及強調療效的廣告、不要自行診斷與治療
三要:
要瞭解自身需要、要看清產品標示、要請教醫師藥師或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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