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天公布去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十大死因如排除位居首位的惡性腫瘤,國人平均壽命為八十五點三四歲,較一般平均壽命八十一點三二歲增加四點○二歲,影響最大;排除第二位的心臟疾病,平均壽命可增加一點六一歲;排除第三位的肺炎,平均壽命將增加一點○六歲。
內政部表示,為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福部統計的去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特定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
內政部指出,居十大死因首位的惡性腫瘤,死亡人數已連續卅九年居國人死因首位,去年死亡人數為五萬一六一人,且近四年來,其死亡人數占全體死亡人數的比率也逐年攀升,皆在二成七以上。
編算結果發現,排除特定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近四年呈緩增現象,值得重視。
另肺炎為國人十大死因第三位,死亡人數及占全體死亡人數比率,自二○一四年來首次呈現減少。經統計,排除死因為肺炎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由二○一九年一點一三歲,略減為二○一○年一點○六歲。
內政部表示,從性別觀察,各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男性高於女性的死因包括惡性腫瘤、肺炎、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女性高於男性包括心臟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顯示各類死因對兩性平均壽命的影響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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