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張惠妹的經紀人陳鎮川與老公Darren,透過美國合法的代理孕母生子。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同性伴侶僅能繼親收養,不能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同志團體呼籲,代理孕母牽涉女性身體自主等議題,是否合法化需要更多對話,但政府可加緊修法,讓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一樣擁有收養非血緣小孩的權利。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同性伴侶不能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小孩,僅准許「繼親收養」,也就是小孩的原生父母,帶著孩子進入婚姻關係,由配偶收養其子女,建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因我國人工生殖法規定,僅適用不孕困擾的異性夫妻,同性伴侶若各自沒有親生小孩,登記結婚後只能遠赴海外,尋找代理孕母計畫生子,但所需耗費的金錢非中產階級能負擔。
律師翁偉倫說,「陳陳」是提供精子方Darren的非婚生子女,返台後配偶陳鎮川可依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廿條,依循民法收養相關規定,經法院審查認許後收養。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說,許多同志認為結婚不只是與所愛共結連理,更想共同撫育下一代。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說,彩虹平權大平台曾協助同志尋找代理孕母,發現海外資訊不公開透明,去年受疫情影響更辛苦,有同志的小孩生下卻無法帶回台灣,返台的認養手續也比異性戀複雜。
鄭智偉說,台灣是否讓代理孕母合法化,需要醫學、法學、性別平權等單位更多對話,但政府可加緊修改法律,讓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一樣擁有收養非血緣小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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