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科技進步與新冠疫情爆發,遠距醫療受到大眾重視。衛福部常務次長石崇良指出,遠距醫療在2020年納入健保給付後,過去「通訊診療治療辦法」僅開放5種特殊情況可使用,未來將擴大到10種型態使用。另外今年4月將開放電子病歷,讓遠距醫療不受阻。
聯合報健康事業部今舉辦「數位醫療應用未來健康趨勢」論壇,立委張育美、衛福部次長石崇良、高雄醫學大學校長楊俊毓、台灣數位健康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陳良基、台中榮民總醫院院長陳適安、台北市立關渡醫院院長陳亮恭、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副院長戴嘉言、Wacare遠距健康執行長潘人豪、天晟醫院董事副院長鄭貴麟等專家與會分享。
石崇良表示,疫情影響下,全球遠距需求大幅增加,世界各國紛紛就遠距醫療檢討,包括法規鬆綁、如何規範及給付、透過媒介平台、資安隱私保護及線上開藥等,台灣於2018年推出「通訊診察治療辦法」,在去年疫情爆發「特殊情形」下,開放使用通訊診療。
「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明定五種特殊情形得以使用通訊診療,包括:健保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者、急性住院後三個月內區密切追蹤、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國際醫療等病患。
石崇良表示,遠距醫療在去年社區感染爆發後應用較多,包括詢問病情、診察、開給方劑、開立處置醫囑、原有處方之調整指導、衛生教育等。但過程發現不少障礙,包括工具便利性、民眾資訊能力、溝通互動感受落差,甚至就醫流程無法連貫,從預約看診、線上診療、刷健保卡到領處方簽、繳費、領藥等,必須做到「無縫接軌」,遠距醫療才算到位。
為擴大遠距醫療應用,石崇良表示,未來將開放至10種型態。包括「長照」、「居家醫療」、「急性後期醫療整合照護(PAC)」、「慢性病照顧」、「受限空間、地理就醫及國際醫療」等。未來遠距醫療不能侷限於保險給付,像國人到海外出差,可結合商業保險提供醫療服務。
石崇良表示,「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在110年12月已預告,未來電子病歷透過雲端授權,讓遠距醫療無障礙。不過資安也相當重要,會先以受委託機構管理病歷系統、交換平台,並以標準格式進行病歷交換或使用,確保診斷正確性。在病歷全面電子化之下,更能讓醫院無紙化完成最後一哩路,預計3月將開2次會議,彙整各方意見,4月即發布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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