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顏群芳
出國旅行最怕在外地遇到身體不適的情況,所以除了一定要攜帶平常就有在吃的藥品之外,大家總是會多帶一些感冒藥、胃腸藥,以備不時之需,不過將這些藥帶上飛機之前,必須留意相關事項,以免延誤旅遊行程。
帶藥出國首要原則是,藥品最好連同原包裝一起攜帶出去,且要放在原本的藥袋內,不要自行用夾鏈袋分裝,一來不怕吃錯藥,二來也可證明此藥為合法來源,不是來路不明的藥品。若是自行在社區藥局購買的整盒感冒、止痛等藥品,一樣要連同盒子整個打包在行李內,不要嫌藥盒體積過大,只拿出裡面的鋁箔片,也是出於一樣的道理。
可證明藥物為合法來源
為了能更加順利通過海關的檢查,最好事先準備好藥品的仿單,也就是藥品說明書,若是處方藥,要附上處方箋的影本,或是直接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證明你有服用此藥的相關適應症,而因為語言溝通的關係,建議至少要備有英文版本的證書,避免全中文的字樣,以免讓國外的海關人員無法閱讀理解,且若是要攜帶安眠藥、鎮定劑、焦慮用藥等各項管制藥品,請一定要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入境出境中華民國證明書」,因為這些藥品比較特殊,若沒有相關證明,容易被誤會是攜帶違禁品出國,所以請小心謹慎。
若帶的藥品是藥水劑型的話,建議直接放在行李箱辦理托運即可,若真的必須要在飛機上飲用的話,則要裝在100毫升以下的容器中,並同時放進1公升以下容量,且可重複密封夾鏈的透明塑膠袋內,才能隨身放在手提行李,帶上機艙內使用。
攜帶藥品出國前,也可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點選旅外安全資訊,進到各國暨各地區簽證、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內有各國入境須知,也可做參考,各項前置作業準備的越充分,才能越順利的通過海關,愉快的飛向世界各地。
(作者為苗栗為恭紀念醫院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