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有意圖也正在實質併吞台灣,
所以消極或被迫做出 "只好這樣" 的決定是沒有延續性及未來性.
台灣很不容易從"老百姓"走到"公民意識",
國民黨政府對"法"的教育只著重"內政法",刻意忽略"憲法",
當有"人"犯了什麼就有對應的 "內政法" 的法律條文,
而當"政府"犯法了,沒有"憲法"常識概念的我們便無可奈何的隱忍,
"服貿"議題,
突顯了國民黨政府刻意"無視"中國經濟引誘背後,
實質要併吞台灣的野心,
這樣的"無視",倒置政府做出違背"憲法"的種種"犯罪行為",
更以強辯狡辯之詞規避糾察,言蔽公民.
中國曾經下令不放行中國遊客赴台灣觀光,
中國曾經下令台商在陸商會共同簽屬聲明,
中國曾經下令中國人在海外扯下台灣國旗,
所以,天資聰惠的服貿直持者,
你以為你所支持與中國訂定的契約,中國會依約履行嗎?
中國的官員說了: 誰 理 你 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