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追踪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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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第1章 楔子
H市,法院
“H市人民检察院于××年6月28日以被告人李光北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控方指控被告人故意杀害赵刚一事缺乏足够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李光北无罪。”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
法庭内瞬间响起了嘈杂的声音。一位老妇人在锤音响起的瞬间放声大哭,她旁边的人或安慰着老者,或看着被告席指指点点。而与此相反的是被告席上的男人,他整了整自己的衣服,好整以暇地走出被告席,与自己的辩护律师握了握手。
李光北走向法庭出口,当他走到旁听席的最后一排时,突然停住了脚步,看向坐在那里的一个人。
那是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身材瘦削,脊背笔直。他有着一张极其英气的面容,剑眉挺立,眼如曜石,那双眼睛此刻也正直视着被宣告无罪的李光北,冷然的目光中带着一丝隐约的不甘。
李光北轻挑嘴角,嘲讽一笑,而后迈步离开。
那男人盯着李光北离开,这才缓缓收回目光,他转头看向前方,只见那位老妇人还在悲声哭泣。男子脸上也浮现出悲伤的神情,他站起身,慢慢地来到老妇人身边,轻轻开口:“赵阿姨,您……”
啪!
一记耳光狠狠地扇在男人的脸上,老妇人用嘶哑的嗓子哭叫:“你滚!我不用你在这里装好心,你给我滚!滚!”
男人没有防备,脸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子,右脸顿时红了一片。他僵了片刻,缓缓抬起头来,用平静的声音说了句“对不起”,然后深深地鞠了一躬,在老妇人的哭泣声中缓缓离开,只留下一个笔直的背影。
两个月后,S市,警局,刑侦支队重案组办公室
一个人蹑手蹑脚地溜进了办公室,刚一露头就被旁边的另一个人一把拽了过去:“怎么样?怎么样?看到了吗?”
“看到了。”刚进屋的人回答,“确定了,肯定是他。”
“啊?!真是他啊?靠!”后者松开了手,一张俊脸上写满了失望。
“我说你们俩,”又一个人开口道,“不就是新来个队长吗,你们俩至于这样吗?”
说话的人叫方礼源,30岁,刑侦支队重案组副组长。他看着自己组的两个家伙一副天塌下来的模样,半是无奈半是好笑。
“礼源,你还真是乐观。”被叫作小海的警官没精打采地回答。他叫程海洋,26岁,是重案组中最年轻的一位。此刻的小程警官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之情:“你想想看,那个家伙是三级警督,以他的警衔再加我们局的空位,除了咱刑侦支队的队长,还能是啥?”
分析合情合理。
“你之前听说的消息准吗?”坐在办公室里侧的江厉难得地开口。
“江厉,你就算不信我,凯子的消息你总该信吧?他是情报科出身的。”程海洋一指自己身边的人。
秦凯——也就是刚刚从外面偷看回来的那位警官——原来在信息科工作过,是警局有名的“包打听”,他开始以十分专业的汇报语速介绍自己搜集到的全部信息:“沈严,男,32岁,××警校毕业。据说此人很有能力,工作又敢拼,破了不少大案子,是破格晋升为警督的。他在H市刑侦支队当队长快三年了,大概三个月前,H市一个刑警被杀,刑侦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可是在临开庭前几天检察院那边却出现了什么事情,最后那个嫌疑人被判无罪。关于其中的具体问题H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全都讳莫如深,不过据小道消息说,有人曾经看到沈严去过检察院,好像是想让他们撤诉之类的,结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案子最后还是开庭了,不过败诉了。据说法院宣布被告无罪后,那死了的警察的妈当场就甩了沈严一巴掌!”秦凯对众人扫视了一遍,然后才接着说:“这之后沈严就被调职了,所以那边好多人都谣传沈严在这里不知道搞了什么事。”
屋内一阵安静。大家都是干刑侦多年的老手了,平时用鼻子都能闻出疑点来,这件事这么蹊跷,众人怎么会听不出来?
沉默了一会儿,方礼源再次开口:“如果这个沈严真的有问题的话,上面怎么会把他调到我们这里?王局也不会要的。”
“要我说,这件事指不定有什么猫儿腻呢!”程海洋向来心直口快,他撇嘴道,“你说这个沈严搞出这么大动静,可愣是没撤职没降职,只是平调过来,谁知道这中间有什么问题?!我怕王局就算是不满啊,都必须得接手!”
就在屋内几人正在八卦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一阵脚步声,重案组办公室的门被打开,两个人走了进来。
“嗬,大家都在!”王局扫视一圈,乐呵呵地说,“正好!来,见见你们的新头儿。”
“大家好,我叫沈严,以后跟大家一起工作了,希望咱们合作愉快。”沈严开口,微带些金属质感的声音,有种天然的冷清感。
一句话出口,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掌声——几个人相互看看,脸上表情各异。这个沈严身材颀长,虽然体形偏瘦,但绝不是羸弱,而是一种长期锻炼下的精健。他眉目英挺,眼神中透着一股坚毅。这人说话时没什么表情,语调也没有起伏,但却莫名让人感到一股凛然的正气。
大家一时有些哑然,这个模样的沈严,与他们预想的似乎有些不同……
“怎么了?都傻了啊?”王局看着一屋子人大眼瞪小眼的呆样,好笑地开口,“说话啊!”
“哦!”屋内几人这才反应过来,刚想上来打招呼,而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房间内响起。
离桌最近的方礼源接起电话,听了两句就脸色一变。
“南京东路珠宝店发生了抢劫伤人案!凶手挟持了大量人质,现场警员寻求支援。”方礼源放下电话,一脸严肃地说。
沈严温和的眼神瞬间一变,他对着屋内自己的新队员开口:“出发!”
警笛开路,重案组一行人等很快赶到了案发现场,接警的110警员迅速汇报情况:“刚才有两名男子进到珠宝店里,声称要选钻戒。他们以柜台上的戒指不够好为由上到了二楼的VIP区,趁着柜台主管开保险柜取饰品的时候持枪挟持了柜台主管,然后开始抢劫。那保险柜里有一批新到的裸钻,是几位客人定制钻戒要用的,价值超过一百万。”那个警员继续说,“好在值班经理聪明,趁着那两人没注意拉响了警报,正巧当时我们刚出完一个任务回来,电台发布消息的时候我们离这里就两个路口不到,于是立刻就赶了过来,正碰上他们往外走,我们两边都开了枪,但没人受伤。歹徒一看不好,就又退了回去。”
“里面有几个歹徒,几个人质?”沈严问。
“两个歹徒,但麻烦的是人质多——当时二楼有几个工作人员,一楼还有好几个顾客,估计超过十个人。这也是我们一直不敢硬闯的原因。”
沈严点头表示理解,接着继续问:“他们什么装备?”
“通过里面的监视器看,两个人拿的都是自动手枪,一个男的身上有个包,里面有没有其他危险品暂时不知道。两人都戴着鸭舌帽,没有蒙面。不过他们已经把里面的监视器都破坏了,所以现在里面是什么情况不清楚。”
沈严看着玻璃大门内空荡荡的大厅,微微皱起了眉。
那个警员继续说:“那两个人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如果再不有所行动的话,我怕他俩一会儿会更闹腾。”
沈严点点头。他低头研究了一下珠宝店的内部结构图,略微思索了一下,抬起头来:“给我准备闪光催泪弹,我进去。”
什么?!
无论是110警员,还是重案组的几个人,听到沈严的说法都吃了一惊。方礼源急急开口:“里面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你就这么冲进去,不一定能控制住情况。再说,就算你真的扔了催泪弹,万一歹徒胡乱开枪,伤到人质怎么办?”
“他们两个人劫持了那么多人,一定要把人集中在一起,我估计就是在这里。”沈严手指着图纸上的一个区域说——那是一个员工休息区,在大厅左侧的里边。“我进去之后先跟他们谈判,如果能劝说他们主动投降自然最好,如果不行,我只要将他们引到这边来,就可以放闪光催泪弹,人质借着柜台的保护,就可以跑出来。”
沈严指着图纸解释,方案虽然大胆,却比较可行。众人本想再思考一下,可就在这时,里面又传来一声枪响。
显然匪徒已经等不及了。
几个人相互看一眼——看来,只能采用沈严的方法了。
在外面对内喊话安抚的同时,沈严也已经做好了进入的准备。他今天刚来警队报到,穿得比较正式,粗略一扫还真有那么点谈判专家的感觉。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套上了防弹衣。闪光催泪弹是安在工具箱底部的,触发式,一般触碰不会有任何反应,但只要对着箱底使劲一撞,就会立刻引爆。
门外的众人全身绷紧,注视着沈严慢慢走进珠宝店。
时间慢得好像停止了一样,众人目不转睛地盯着珠宝店的大门,等待着里面的信号。
突然,透过珠宝店的玻璃门,众人只见里面猛地闪起一道亮光,接着烟雾腾起,里面的空气迅速变得浑浊,几声枪声响起,随之而来的是刺耳的尖叫声。
早已做好准备的众人拉下防毒面具就往里冲。不过还没等他们进去,珠宝店的大门却已先打开,一群人尖叫着向外跑了出来,这些人神情慌张,边跑边咳嗽,显然就是被关的人质。
“往后跑!快跑!”重案组的几个人大叫着,指引人质跑向后方安全地带。而他们则快步冲进了珠宝店内。
里面依旧烟雾弥漫,透过浑浊的光线,大家很快便找到了那三个人——沈严半跪在地上,两腿和右手死死地固定着身下的歹徒。另一个歹徒晕倒在他们身边不远处,右手手臂上插着一把军刀。沈严的左手扯着衣袖捂着鼻子,眼睛被催泪瓦斯刺激得半睁半闭。方礼源见状立刻冲了过去,迅速将携带的另一副防毒面具戴到沈严的脸上。
沈严接过防毒面具狠狠吸了一口,然后才长舒了一口气。
行动顺利结束。
两名歹徒被押上了警车,人质也上了救护车——虽然刚才他们没有直视闪光弹爆炸,但毕竟还是吸入了一些催泪瓦斯,有些人的眼睛被刺激得现在还在流眼泪。虽说这只是暂时现象,但安全起见,警方还是决定将他们送去医院看看。
看着这些人上了救护车之后,方礼源拦住了沈严。
“你的眼睛也去医院处理一下吧。”刚刚沈严一直在店内,还在瓦斯气体中跟歹徒搏斗,被熏了很长时间,他的双眼也是通红通红的。
“不用了,我没事。”沈严简单地说。
“眼睛都这样了,怎么可能没事?你快去,剩下的事我们能搞定,头儿。”
听到“头儿”这个称呼时,沈严微微愣了一下。他抬起头,发现其他的组员也在看他,眼中都是同样的神情。
沈严微微愣了愣,最终点了点头。
救护车带着一行人离开。重案组的几个人看着车子消失在路口,然后才回过头来。
“怎么样?”方礼源问众人。
一时没人出声。刚才的事情,沈严解决得干净利落,不仅成功解救出了人质,而且还在那样糟糕的环境中制伏了歹徒。几人扪心自问,易地而处,他们恐怕未必能如沈严做得这么漂亮。
最后,重案组中最不爱说话的江厉开了口:“他做我们的头儿,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