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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易袂

我叫凌蓝,性别女,X市在读工科硕士。我在7岁的时候开始上小学一年级,高三的时候因病休学了将近大半年,所以只能重读一年高三,大学四年念完,我已经24岁高龄了。父母健在,有一个小两岁的弟弟,小康家庭。

研一的室友(也是唯一一个)——李潇潇,她在我生命中算是一个很关键的人物,比我年长两岁,工作了三年之后才读的研。上了研之后才发现,像李潇潇那样工作了再脱产读研的不算少数。本以为我算是大龄学生,跟他们一比,我们这种本科读完直接上研的人真是稚嫩得可以。李潇潇基本算是本地人,有个谈婚论嫁的男朋友。如无例外,她应该会在毕业前结婚生孩的。

一年级的日子很轻松,如果自己导师项目接得项目不多,又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去实验室的话,除了上课之外,并没有额外的活动。当然我就属于这一类日子过得很轻松的学生,不过三年下来,回顾曾经时,我才痛恨当初的轻松,才真正意识到“有得必有失”的真谛。

显然一年级的我是个被惯坏的小孩,做什么都会选择轻松简单的事情去做。得知好多同学在大四暑假就被研究生导师喊去学校做实验的时候,我竟然暗自松了一口气,庆幸我选的导师并没有这样做。大四的时候我已经被半年无所事事的时间打磨得失去了斗志,让我放弃暑假去做实验,我真是做不到啊!

李潇潇属于闲不下来的那类人,一天到晚总会找到事情外出,一到周末不是回自己家就是去男朋友家。而我则是除了上课以外,剩余时间基本宅在寝室鲜少出门的那类人,再加上没有男朋友,又极少参加同学组织的娱乐活动,在同学中已经成了有名的“宅女神”——宅女中的大神。

我们俩如此这般地生活了几个星期后,李潇潇终于忍受不了我宅在寝室的行径,担心我会被憋出毛病,最后决定在她认识的人里帮我物色一个对象,目标锁定为了她的大学同学——易袂。

我本着不成情侣也能多个朋友的态度,并不拒绝这样的好意。

易袂,板寸头,小麦肤色,高高瘦瘦,衣着打扮不俗,言谈举止礼貌而又透露着教养。我不禁暗忖,怎么看都是高富帅的人会同意与我这种不善言谈、前途渺茫、长相普通的在读硕士见面,看来李潇潇的这个面子真的很大。

当然,为了不拂李潇潇的好意,我小心翼翼认认真真的对待这次见面,不过对方貌似不大感兴趣。我们基本把初次见面能谈的内容都谈了一遍后,我不着痕迹地偷瞄了一眼戴着手表放在桌子下的手,真快,不到十五分钟我就词穷了,我最害怕这种场合了,面对着完全陌生的人,还要假装很友好的没话找话。

我伸手扯了下身边的李潇潇,示意她我撑不下去了。李潇潇为了不冷场,主动承担起了整个见面会的责任,权当与他的叙旧了。我乐得将原本占据的主角位置让给她,退居二线,默默地享用我垂涎已久的点心,顺便旁观这两人的同学情谊。果然,我比较适合当旁观者,不再成为焦点的瞬间轻松了不少,如卸重负。

会面结束后,将近一周的时间里,李潇潇没再跟我提出要找对象的问题。我琢磨着,她估计是觉得我无药可救了,明明是我去相亲的,结果搞到后面演变成他们的同学会,而我彻底沦为陪衬。

见面会后一周的周末,我突然接到了易袂的电话。见面前,李潇潇已经将易袂的电话号码告诉我了,但是我对于没谱的人向来懒得存电话,所以就随手将号码写在了某张触手可及的纸上。见面后我觉得我与他绝对没戏,那张纸早就被我当草稿纸用了。

手机震动时,我正玩着手机呢,差点没把我吓得把手机摔了,仔细一看来显,陌生号码,我以为又是推销某某产品的陌生号码,秉着体谅别人的精神,还是接了,换了一副公式化的声音,“你好,请问你是?”

对方沉默了几秒后,终于开腔了,“易袂。”

咋一听,我心里有点意外,对于那次见面,我实在想不出来我们有再次见面的可能,“有事吗?”

“周日有空吗?”很突兀地,我就被邀约了。

似乎我没有理由拒绝,于是就勉为其难答应了他。

第二天早上,离与他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我正打算去校门口坐公交车,他的电话又突然打了过来就接到他的电话。

“还没出门吧?”他语气起伏不大,淡淡的,带有一丝期盼的意味。

“正准备出去,有啥事么?”我以为他要临时取消约会呢,心里正准备松一口气呢。说实在的,我再怎么不善交际,还是分辨得出我们这种约会意味着更深一层的关系,他的邀约着实让我有点紧张。

“没啥事,你半小时后下楼吧,我现在正在去你学校的路上。”还没等我回答,他已经把电话挂了。

本来还想让他不必那么麻烦跑过来,我学校在北郊,北三环到我学校的这段路最近一直在施工,一路上尘土飞扬,渣土车也挺多的,我直接坐公交车去赴约倒是省事不少。

我们的关系没有熟到我能坦然的等着一个全然陌生的男人来接我,再加上他是李潇潇同学,我多少还是有些别扭。我紧张地算着时间,还差几分钟就到半个小时,我就下楼了。

还没有走到公寓楼大门,透过走廊上的玻璃窗往公寓楼前一望,看到他倚在一辆红色的两门版牧马人边上,头低着似乎在思考什么。

早上的太阳温暖不刺眼,淡淡的将他包裹起来,整个人仿佛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粉,修长的手指优雅地夹着一根香烟,说不出的魅惑。

此时的他与我心中的某个影像重叠在一起,渐渐地,整个世界在他们完全重合的瞬间仿佛静止了。周遭的喧嚣我全然听不见,只剩下我心脏“怦怦”、“怦怦”的跳动声,这种鲜活地活着的感觉久违了。

李潇潇和他四年同学,对他的印象就是为人仗义、绯闻绝缘体、学习努力、很享受生活的雅士。对于他的家庭,他本人极少提及,但是大家从他的谈吐穿着也能猜到他家境殷实。

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会是牧马人。他说,十八岁的他觉得牧马人外形霸气个性,不好操控,偏偏让人又爱又恨。

事实上,第一次约我的那天,虽然早上进出公寓楼的人不多,易袂还是体会到了高调的感觉,那样霸气十足的车在街头上尚且回头率十足,更何况是学术氛围浓郁的校园。他说头一次有头皮发麻的感觉,本想躲进车里等我,可是又担心我出来了找不着他,于是他选择低下头抽烟尽可能忽略那些眼光。

版权: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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