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賣家您好:
配合財政部稅籍登記規則新制上路,提醒您下列事項:
1. 自112/1/1起,如新申請稅籍設立登記並進行網路銷售,均應依據新制辦理。惟您如以個人名義從事網路銷售,且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貨物每月8萬元,勞務每月4萬元),則暫時無須辦理稅籍登記。
2. 如稅籍登記於112/1/1以前完成,但其後仍有網路銷售者,則仍應變更登記增列相關網路銷售應登記事項(包含:應登記項目新增「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會員帳號」),請於輔導期間(112/1/1-112/4/30)內完成變更,輔導期滿仍未變更者,主管機關將以未依申請變更登記之規定處罰。
3.如您為拍賣賣家且符合辦理稅籍登記門檻,敬請於關於我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一編號」,以符法令。
4.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稅籍登記規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87
線上變更登記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9w/cases/services/OLFETWB52/0
Yahoo 拍賣 敬上
tw.bid.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