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讀申請辦法:
活動辦法說明
規劃國內外旅客來臺中觀光旅遊,以「臺中溫泉區」谷關、東勢、烏日及大坑為主軸之2天1夜以上遊程,內容應包含但不限於
(1) a. 國內旅客(國旅團):2天1夜行程 — 1晚住宿於 "谷關" 內取得臺中市溫泉標章之旅宿業。
b. 國外旅客(入境團):2天1夜行程 — 1晚住宿於取得臺中市溫泉標章之旅宿業。
(2) 遊程規劃
臺中特色景點至少3處,以
臺中市觀光旅遊網羅列之景點為原則,並以取得永續旅遊認證景點尤佳。
(3) 每團參團人數:國旅團需達15人以上;入境團需達10人以上(皆不含司機、導遊及領隊),需使用合法交通工具,出團日期不分平假日。
(4) 每團補助金額新臺幣10,000元整 。
(5) 報名限即日起至12月10日出團之團體。
- 申請核銷表資料:
- 1. 2024臺中市溫泉體驗觀光推廣活動款項撥付申請表
- 2. 切結書
- 3. 領據
- 4. 申請之旅行業者匯款帳號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5. 團員清冊及旅遊責任險單據影本 (請加蓋保險公司章)
清冊至少包含姓名、國旅團:身份證字號/入境團:護照號碼、出生年月日
(請以電腦書打列印,勿提供手寫資料),涉及個人資料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 6. 溫泉體驗遊程行程表。
- 7. 車輛行照、駕駛執照、車輛強制責任險及派車單影本
- 8. 照片:
a. 遊程照片:至少8張(含指定景點3張全團合照,其餘照片內容應包含足以辨識符合計畫規定之相關資訊,例如:地標、建物、商店招牌 、臺中用餐紀錄 等 )。
b. 車輛照片:至少1張,須可清楚辨識車牌及出團名稱。
c. 請使用彩色列印
,照片須清楚標示拍照日期 。 - 9. 發票、收據
車輛及合法旅宿之發票或收據:發票為「收執聯」影本,凡「公司」開立之單據需為「發票」,不得已收據替代,買受人 須為申請之旅行業者。 - 10.交通部核准設立之旅行業執照影本,並加蓋"與正本相符"字樣。
- 11.其他機關要求增加之內容與檢討及建議事項。
*報名後三個工作天內 E-mail 回覆是否符合申請辦法及名額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4-22464888
聯絡人:高莉莉 黃捷歆 范心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