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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岳 (成化進士):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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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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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鄉試第二十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會試]]第十六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六十二名。授行人,二十年八月擢南京湖广道試監察御史,二十一年十一月實授,弘治三年(1490年)正月因南京守备太监蒋琮及御史[[姜绾]]等互奏事,上以御史不顾大体,构词讦奏,烦渎朝廷,姜綰、方岳等人各降一级,俱调外任,岳降调泰州判官,七年升常州府同知。
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福建鄉試第二十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會試]]第十六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六十二名。授行人,二十年八月擢南京湖广道試監察御史,二十一年十一月實授,弘治三年(1490年)正月因南京守备太监蒋琮及御史[[姜绾]]等互奏事,上以御史不顾大体,构词讦奏,烦渎朝廷,姜綰、方岳等人各降一级,俱调外任,岳降调泰州判官,七年升常州府同知。


==家族==
==家族==

2024年5月3日 (五) 21:39的最新版本

方岳(1442年—?),字恒謙,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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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福建鄉試第二十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會試第十六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六十二名。授行人,二十年八月擢南京湖广道試監察御史,二十一年十一月實授,弘治三年(1490年)正月因南京守备太监蒋琮及御史姜绾等互奏事,上以御史不顾大体,构词讦奏,烦渎朝廷,姜綰、方岳等人各降一级,俱调外任,岳降调泰州判官,七年升常州府同知。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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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方士堅。祖父方澥,曾任行人。父亲方旭伯[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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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