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脚贸易: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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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 (三) 17:57的版本
港脚商人(英語:Country merchant)是英国人借以指代在亚洲从事区间贸易商人的历史名词,也包括英属印度等地的商人。所谓“港脚”并非地名,而是英语中“Country”一词的音译,“港脚贸易”最初指代印度和邻近口岸之间的贸易,后来特指广州和印度之间的贸易。清朝人并不知道“港脚”的实际含义,往往穿凿附会。例如十三行行商误传“港脚”为东印度的某个国家,乃至于代指孟买、帕西人,而曾任两广总督的邓廷桢则意识到“(英国)联属之地十数国,皆称港脚”,林则徐则进一步明确“港脚地名……皆为英吉利所属之港口”,所谓港脚商人主要都是来华的英属印度商人。[1]:85-87
17世纪起,英国东印度公司就获得了在印度、东南亚、日本和中国等地垄断贸易的权利,但是仍有许多投机商人铤而走险,在没有取得东印度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从事亚洲各地的贸易,这些人也就是最初的港脚商人。1813年东印度公司法案之前,东印度公司独占中国和英国之间的全部贸易,因此港脚商人在当时并不兴盛。1813年东印度公司法案规定东印度公司仅保留在华贸易特权,东印度公司以外的商人还不能合法地到中国贸易,因此许多港脚商人从中国走私商品到印度,之后合法地转运欧洲。1819年新加坡开埠之后,港脚商人只要在新加坡中转过后就可以合法地将货物运往欧洲,导致东印度公司的贸易特权名存实亡。随着港脚商人势力越发壮大,在其支持下,英国国会最终颁布1834年东印度公司法案,废除了东印度公司的全部贸易特权。[2]
该名称年代久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不再使用。通常以英国人为老板,华人及印度人为跟班。很多英国国会议员就是老板,但是虽然国会议员是老板,却并不一定就主要从事鸦片贸易,这里面的问题比较复杂,因为当时英国最大的产业和诞生老板最多的行业是纺织业,而且本身英国政府、国内老板、商会作为一个整体和东印度公司有深刻的矛盾,可以参见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的英国崛起之路研究。英国需要从中国向英国本土运送茶叶、中国古代文物、珠宝、白银。在鸦片贸易中另有来自印度而非英格兰的帕西人值得注意。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革命的年代中称为“西方商人。[3]”
主要私有从事鸦片贸易的港脚公司包括:
- 旗昌洋行 塞缪尔·罗素?,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的外祖父小沃伦·德拉诺(Warren Delano, Jr.)曾担任旗昌洋行高级管理人员。在虎门销烟中,旗昌洋行上缴鸦片1540箱。[4]
- 伦敦东印度中国协会(London East India and China Association)
- 曼彻斯特商会[來源請求]
- 两广总督邓廷桢儿子本身就是大鸦片商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