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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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首都]]:[[中华民国首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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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年]]:[[干支纪年]]、[[民国纪年]]、[[公元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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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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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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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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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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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mprensa.macau.gov.mo/bo/i/1999/01/leinac401_cn.asp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繁體全文,澳門印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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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是一个于1949年9月27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文件。这个文件规定:新中国政權,即当时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都(首都)、纪年、国歌和国旗的事宜。
文件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一九四九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京,恢复了北京自金中都以来的国都地位。
在中华民国使用以公元1912年为元年的中华民国纪年。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改用公元纪年。
《义勇军进行曲》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就成为該国的国歌(虽然当初属于一种临时国歌)。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曾经修改了国歌歌词,但是于1982年恢复为原来的歌词。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宪法修改,将《义勇军进行曲》作成正式国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自开国那天起,就是“五星红旗”。《决议》对国旗作出的解释是:它“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参见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中国人大网. [2020-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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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东漢 | 古六曆 周朝?—? |
顓頊曆 BC366?—BC105 |
太初曆 BC104—4 |
三統曆 5—84 |
东漢→魏→晉 | 四分曆 85—236 |
景初曆 237—444 |
晉→南朝 | 元嘉曆 445—509 |
大明曆 510—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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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 | 四分曆 222 |
乾象曆 223—280 |
十六国·后秦 | 三紀曆 384—417 |
十六国·北凉 | 玄始曆 412—460 | |||||||||||||
蜀漢 | 四分曆 221—263 |
北朝 | 景初曆 398—451 |
玄始曆 452—522 |
魏→北齐 | 正光曆 523—539 |
興和曆 540—550 |
天保曆 551—577 | |||||||||||
魏→北周 | 正光曆 523—565 |
天和曆 566—578 | |||||||||||||||||
北朝→隋 | 大象曆 579—583 |
開皇曆 584—596 |
大業曆 597—618 |
唐 | 戊寅元曆 619—665 |
麟德曆 666—728 |
大衍曆 729—762 |
五紀曆 763—783 |
正元曆 784—806 |
觀象曆 807—821 |
宣明曆 822—892 | ||||||||
唐→後周 | 崇玄曆 893—938 |
調元曆 939—943 |
崇玄曆 944—955 |
遼 | 調元曆 961—993 |
大明曆 994—1125 | |||||||||||||
南唐 | 中正曆 940—962 |
欽天曆[1] 963 |
應天曆 964—975 |
後周 北宋 南宋 |
欽天曆 956—963 |
應天曆 964—982 |
乾元曆 983—1000 |
儀天曆 1001—1023 |
崇天曆 1024—1064 |
明天曆 1065—1067 |
崇天曆 1068—1074 |
奉元曆 1075—1093 |
觀天曆 1094—1102 |
占天曆 1103—1105 | |||||
前蜀 | 永昌曆 909—912 |
正象曆 912—925 | |||||||||||||||||
南漢 | 南漢曆[2] 917—971 | ||||||||||||||||||
南宋 | 紀元曆 1106—1136 |
統元曆 1137—1167 |
乾道曆 1168—1176 |
淳熙曆 1177—1190 |
會元曆 1191—1199 |
統天曆 1200—1207 |
開禧曆 1208—1250 |
淳祐曆 1251—1252 |
會天曆 1253—1270 |
成天曆 1271—1276 |
本天曆 1277—1279 |
元 | 重修大明曆 1215—1280 |
授時曆 1281—1387 | |||||
徐宋[3] | 萬壽曆 1350—1362 | ||||||||||||||||||
金 | 大明曆 1127—1181 |
重修大明曆 1182—1234 |
张周[4] | 明时曆 1354—1357 | |||||||||||||||
明朝 | 大統曆 1368—1683 |
清朝 | 大统历[5] 1637—1644 |
時憲曆[6] 1645—1911 |
現代 | 西曆 農曆 1912—今 | |||||||||||||
明夏 | 先天曆 1363—1371 |
太平天國 | 太平天曆 1853—18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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