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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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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是一个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于[[1949年]][[9月27日]]在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文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是一个于1949年9月27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文件。这个文件规定:新中国政權,即当时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国都]]([[首都]])、[[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旗]]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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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一九四九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京]],恢复了北京[[金中都]]以的国都地位。
文件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一九四九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在[[中华民国]]使用以公元1912年为[[元年]]的[[中华民国纪年]]。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改用[[公元纪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京]],恢复了北京[[金中都]]以的国都地位。


《义勇军进行曲》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就成为国的国歌(虽然当初属于一种临时国歌)。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曾经修改了国歌歌词,但是于1982年恢复为原来的歌词。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宪法修改,将《义勇军进行曲》作成正式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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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自开国那天起,就是“[[五星红旗]]”。《决议》对国旗作出的解释是:它“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自开国那天起,就是“[[五星红旗]]”。《决议》对国旗作出的解释是:它“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外部链接==
== 参见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 [[中国首都]]:[[中华民国首都]]
* [[纪年]]:[[干支纪年]]、[[民国纪年]]、[[公元纪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 外部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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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pc.gov.cn/zgrdw/common/zw.jsp?id=4235&lmfl=%c8%cb%b4%f3%ce%c4%cf%d7&label=WXZLK&pdmc=01060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简体全文,会)]
* {{cite web|url=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0/content_4235.htm|title=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website=中国人大网|access-date=2020-09-18|archive-date=2020-03-29|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329025238/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0/content_4235.htm|dead-url=no}}
*[http://www.imprensa.macau.gov.mo/bo/i/1999/01/leinac401_cn.asp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議》(繁體全文,澳門印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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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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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6日 (五) 12:41的最新版本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是一个于1949年9月27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文件。这个文件规定:新中国政權,即当时即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都首都)、纪年国歌国旗的事宜。

文件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自即日起,改名北平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今年为一九四九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京,恢复了北京自金中都以来的国都地位。

中华民国使用以公元1912年为元年中华民国纪年。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改用公元纪年

《义勇军进行曲》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就成为該国的国歌(虽然当初属于一种临时国歌)。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曾经修改了国歌歌词,但是于1982年恢复为原来的歌词。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宪法修改,将《义勇军进行曲》作成正式国歌。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自开国那天起,就是“五星红旗”。《决议》对国旗作出的解释是:它“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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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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