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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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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先前 12:042021年8月18日 (三) 12:04 114.47.37.49 留言 712字节 +712 建立内容为“'''親權''',是指家長(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一系列權利義務的關係。 == 家長 == 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父母有教養子女之權利,但同時也須為20歲以下的子女提供經濟來源、保護及照顧。 == 子女 == 20歲以下的子女有權接受家長的照顧,而其年滿20歲之後必須照顧、奉養父母。 == 特殊情況 == 若父母對子女施行不當…”的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