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命名常规 (音乐):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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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Foot|1=
{{Notetag|name=name2|以〈[[HANN (Alone)]]〉為例,該作品在官網與Youtube皆命名為「HANN(Alone)」,Apple Music命名為「HANN(Alone)」,亞馬遜、Spotify和mora則是命名「HANN (Alone)」}}
{{Notetag|name=name5|参见[[Wikipedia talk:格式手/標點标点号/存档2#唱片名稱中的斜線]]。}}
{{Notetag|name=name7|音樂人的作品於同年發行再版、重混、重製、地區和商店獨佔以及用其他語言演唱的版本時,即便該作品符合《[[Wikipedia:關注度 (音樂)|音樂關注度指引]]》和《[[Wikipedia:关注度#通用關注度指引|通用關注度指引]]》,都應該避免[[Wikipedia:內容分歧|內容分歧]]。如果能查證到足夠多的資訊,並可以將對其編寫到非小作品水平,則該作品有資格擁有獨立條目。如果沒有足夠的獨立資訊來支撐一篇完整條目,則該作品內容應併入原版音樂作品介紹。例如:〈[[習慣 (超快感)]]〉與其重混版本〈[[習慣 (超快感)#Hippie Sabotage重混版本|超快感]]〉、《[[放手去爱 (泰勒·斯威夫特专辑)]]》與其重錄版本《[[放手去爱 (泰勒·斯威夫特专辑)#無懼的愛(泰勒絲全新版)|無懼的愛(泰勒絲全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