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登仕(?—1608年),字汝學,號念椿,河南彰德府安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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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异质,总角能属文,年十五补弟子员,试辄冠诸生。事亲以孝闻,抚诸弟子尽友爱。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河南乡试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授商丘令,商丘故巖邑,俗薄而险,登仕力扫积弊,清里甲,调矿税,抑强暴,拮据旁午,不暇栉餐,政声大著。考居循良首,然不免于忌者之口,调華州佐,再迁定远令。取旧所规画,敷布于定,而敏练视昔益加,諸所胪列,无一不当,如议丁夫为粮石、议徵收为班次、议歴運为本折是也,其他钱法、积贮、捍患、恤灾,徂有条度,绩成,升授刑部江西司主事。上将大用之,诏始下,已卒于定远[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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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許彪;祖父許文深。父許宗禹,天性孝友,平居多隐德,人咸曰仁人也,当有后。已而生登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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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历》:許登仕,念椿,诗五房,壬申二月二十七日生。安阳人,辛卯二十名,会七十五名,三甲一百五十九名。兵部政,己亥授商丘知县,辛丑降華州判官,癸卯升定远知县,丁未升南刑部江西司主事,戊申卒。曾祖彪。祖文深。父宗禹。
  2. ^ 《安阳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