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
民用航空(簡稱民航)是指軍事、公務(例如警务、海关)用途以外的航空服務,包括私人或商業性質的飛行。又可分为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是國際民航組織(ICAO)成員,並透過該組織制定民用航空的共同標準。
民用机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机场分为公共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两类,公共运输机场又称民航机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200多个民航机场,至2025年建成320个左右。而通用机场的目标更为宏大,计划在2020年前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实现地级市拥有通用机场。
參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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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 — the U.N. agency responsible for civil aviation
- Colombian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the Colombian agency responsible for civil av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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