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 (1955年):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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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尔'''([[汉语拼音|漢語拼音]]:{{lang|la|Bātè'ěr}};{{mong|m=ᠪᠠᠭᠠᠲᠣᠷ|k=баатар|z=Baγatar}};{{bd|1955年|2月|catIdx=B}}),[[辽宁省|辽宁]][[康平县|康平]]人。[[男性|男]],[[蒙古族]]。[[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六、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列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现任[[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黨組書記。
==从政经历==
巴特尔自[[海拉尔]]蒙古族师范学校蒙文大专班毕业后,就开始进入中共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基层党务部门工作;1983年10月,出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呼伦贝尔盟]]委书记;一年后,晋升为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副书记;1986年5月,任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书记。
1989年11月,巴特尔被派赴[[日本]]东京研修中心,学习经济管理。回国后,曾在[[北京市]][[朝阳区 (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挂职,任区长助理。一年后,回到内蒙古的巴特尔即被任命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委副书记;两年后晋升为市委书记并出任市长。
在[[乌海市]]工作七年后,巴特尔于1999年被提升为[[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三年后,升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8年4月3日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2009年1月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2016年3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巴特尔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务<ref>{{cite web|url=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50469|title=巴特尔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职务,布小林被任命为代主席|publisher=澎湃新闻|accessdate=2016-03-31}}</ref>,改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ref>{{cite news|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url=http://news.xinhuanet.com/2016-04/28/c_1118765526.htm|accessdate=2016-04-28|newspaper=新华网}}</ref>。2016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ref>{{cite news|title=内蒙古原主席巴特尔履新国家民委党组书记、中央统战部副部长|url=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54202|accessdate=2016-04-10|newspaper=澎湃新闻}}</ref>。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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