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什么长辈
苏念春与妻子回到家中,叫来了司机老王,他倒想问问看,这个老王到底知不知情。
老王来到了客厅,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就一眼撇见了来回走个不停的苏念春,以及坐在沙发上发呆的李华明。
苏念春狠狠的抽着烟,来回不停的走着,显得心情很烦燥。
老王见了,也不敢走上前去,只能静静的待在一边。
苏念春抽完一只烟,按熄之后,这才抬头看见了一边的老王。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转身朝茶几处走去,拿起今天下午买到的报纸,摊开来呈现在老王的面前,一脸的严肃表情。
老王全身抖擞了一下,还是接过了报纸,他小心翼翼的盯着上面的字,虽然他不识字,可是却认识大小姐的名字。当他一眼瞅到“晴”字的时候,不由全身一震,惊讶的看向苏念春,叫道,“老板,是不是大小姐出事了?”
“哼,出事?”
苏念春一手夺下他的报纸,转手便扔在地上,面色铁青般的吼道,“老王,你胆子可不小,小姐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不通知我?”
“老爷,我……”
老王正要解释,不料,张婶却从里屋走了出来,一见这个情况,马上放下手里的活,跑了过来,抢过话头道,“老爷,你不要怪老王了,当时小姐的确回来过,只是,小姐执意要去酒店去住,所以,我们才没有说给您听。”
“岂有此理!”苏念春气得不轻,用力跺了一下脚,他来回不停的走着,冲他们摆了摆手,“你们下去吧,这件事情,我自有主张。”
“是,老爷!”
张婶与老王退下后,李华明这才站了起来,她走近苏念春身边,低声说道,“念春,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苏念春苦笑一声,叹了口气道,“唉,这个女儿,脾气真是像透了她的母亲,我也真是拿她没办法。只不过,血浓与水,再怎么样,她始终是我的女儿,这是不变的事实。”
李华明听了猛然一惊,打量了他一眼,暗自垂下双眸,随后又抬起头来,轻声道,“你的意思是,要将她找回来?”
“嗯。”苏念春点点头,将眼光撇向她,淡淡道,“明明,我苏念春这辈子恐怕就只有这个女儿了,我也老了,已经不可能再会有子嗣了,所以,不管用什么办法,我一定要将她留在我的身边。”
“如果,她不肯回来呢?”李华明低声问道。
苏念春向前走出几步,犹豫的低下头,沉思半响,这才转过头来,“若是她不肯回来,那我就亲自将她给找出来。”
李华明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看来,在苏念春的心里头,女儿始终是最重要的,似乎在这一刻,二人之间的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只是谁也没有去点破。
A市海边。
苏晴一身白色纱裙,赤脚站在海边散步,海边的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的眉眼。可是她却满腹心事,无处发泄。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小时候父母离婚带给她的影响,到了如今,都未平复。
现在,又遭受了高季凡这个绝品渣男,她恨,她怨,可这些又有什么用?
大错早已铸成,已悔之晚矣!
若她没有饮下那杯红酒,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了呢?
可是,这个世上,是没有后悔药这一说的。
她摇头苦笑不止,可身后却传来了一阵轻缓的脚步声,直到越走越近。
她感觉到身后的气息很浓重,浓重到她快要喘不过气来,她正要转身,一道女声传来,“你就是苏晴吗?”
苏晴回过头,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女人,她长得还算周正,平淡的面容下,有令人看不透的东西。
她不认识这个女人,怎么她会念出她的名字呢?这可真是叫人奇怪啊!
“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名字吧!”
苏晴点了点头。
女人这才自我介绍起来,“我叫李华明,是苏念春的妻子……”
“够了,你不用再说下去了!”
苏晴喝止了李华明的话,挥手打断了她将要继续的话题,双眸带着冷意,道,“我不关心你是谁的妻子,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李华明强自忍耐着苏晴的指责,她勉强挤出一份笑容来,轻声道,“苏晴,你不用着急,我过来向你说这番话,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
“想怎么样?”苏晴轻声冷笑道,“十年前,你已经抢走了我的父亲,十年后,你还想来挑战我的尊严吗?听说你到现在还没有身孕,不知道是我的父亲有问题,还是你有问题,我劝你,最好去医院好好检查检查,说不定,身体有毛病的是你也不一定。”
“你!”李华明叹了口气,压下火气,“念在你是念春的女儿,我也不和你一般见识,再怎么说,我也是你的长辈……”
“长辈?”苏晴不听则已,一听反而朗声大笑起来,“什么长辈?在我苏晴眼里,除了我妈值得我尊敬,其它的女人都不会受到我的尊敬,更何况是你这类人!”
李华明知道,再谈论下去,只好弄得更僵,干脆单刀直入,“好了,苏晴,我也不和你拐弯抹角了,我来找你,是受你父亲委托,前来接你回去。”
“接我回去?回哪里去?”苏晴冷冷的眉毛一挑,冷声问道。
“自然是回我们的家了。”李华明回答。
苏晴微笑着摇了摇头道,“不,我不会回去的,你回去转告你的市长老公,我与他再无瓜葛,他既不是我的父亲,我也不再是他的女儿了。十年前,他不是已经做去选择了吗?”
“苏晴,你不要这样……”
李华明正想拉着她的手,谁知苏晴一把推开了她,微微瞪了她一眼,便转过身,穿好了鞋子,大踏步的离开了。
看着苏晴离去的背影,李华明微微扯了扯唇角,冷笑道,“苏晴,十年前,你妈斗不过我,十年后,你也斗不过我。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适者生存,永远是至理名言,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