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秋天的米兰,阳光仿佛是从上帝手中偷来的,转瞬即逝。
接下来的好几天,天空阴沉,雨将落未落,空气中是沉皑皑的白雾。
好似寂静岭的场景。
周末我们出发去集市。
意大利的老太太们有着自己对时尚的最后坚持——即使温度已经降到个位数,也绝不穿裤子。复古的碎花裙只露出脚踝,上半身罩着到膝盖的大羽绒服,然后拖着小拖车,在集市的摊位前缓缓走动,不时与摊主熟络的话家常。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们都不穿秋裤,也不用长长袜子将裤子包进去的缘故,她们的脚踝总是有着一些水肿的感觉,像蓬松的棉花糖。
当小推车装得满满的时候,她们会去到街角的小店,买一只两个球的GELATO,然后在寒风中,享受这独属于她的欢乐甜蜜时光。
一支冰激凌,能带来十分钟的小窃喜。
寒风吹过,先想到的不是躲风,而是侧过身体避免冰激凌被风吹起的落叶砸中。
这个动作做出来,她们布满皱纹的脸上,会绽放出闪烁着光芒的娇羞。
分外灵动。
[37]
秋天的集市上卖得最多的是脆柿,黄橙橙圆滚滚的脆柿,一个比拳头还要大上一圈。颜色偏橘,指腹按在表皮上不是硬邦邦的,而是带着一点儿弹性。
这样的脆柿,只需洗一洗,都不用削去表皮,便可以直接咬着吃。每一口都翠脆生生,甜得好像每一口都是蜜。
还有一种绿色的菜,长得像是未开放的厚重花苞,层层叠叠,在国内被称为洋蓟。
据说实际上与向日葵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若是不摘下任其野蛮生长,最终真能开出花来。可是我们买得很少,原因倒不是因为处理起来太麻烦,毕竟咱们中国人走到哪,在做吃的这方面从没输过。而实在是洋蓟的味道,太过于……寡淡。
一般都是将其顶端削掉不再新鲜的一节,冲洗过后,倒扣着放入锅中煮,通常要煮上半小时以上才熟。拿出来稍微晾凉,可以蘸着各类调料吃。
当时教我们吃洋蓟的法国小姐姐,喜欢在黄油里加入海盐与黑胡椒,再挤上一点儿柠檬汁,然后用搅拌器将黄油打至顺滑,用洋蓟蘸取一点儿黄油,把叶子内侧较嫩的地方吞下肚。
并不复杂却很费时间的一道菜,若细究味道,便是植物本身带着一抹若有似无的清香,混合着一点甜味,生生的,很鲜活。
木梓当时吃过以后,微笑着用英文向法国小姐姐表达了感谢与赞美。
回过头,对我说:“我好像吞了一口牙膏。”
[38]
当我们的小拖车好不容易堆满新鲜的食材,集市也已经接近打烊。
下午一点半,绝妙的午餐时间。
在外吃饭的小妙招就是,无需做太多功课,只需看看哪家店子坐着的客人比较多,那么推门进去,很大概率你不会失望。
今天中午我们决定吃披萨。
意大利人对必胜客、星巴克等美式快餐十分嗤之以鼻。他们觉得美国人将他们视之为珍宝的披萨与咖啡糟蹋了个遍。
意式传统披萨是要用窑炉烤制,面饼放在大大的铲子,由师傅放入窑炉,不一会就可以获得一张番茄香味馥郁的薄底匹萨。
意式的披萨都是薄底的,有酱料的面底因为有酱料的水汽,很是柔软,而披萨边则十分干脆,吃起来质地介于饼与饼干之间,每一口都饱含小麦的原香与火焰烘烤才能带来的焦香。
木梓点了最常见的玛格丽特披萨,这位公主的名字实在用在了太多美食上,使得这个名字听上去便很美味。
大部分披萨其实都可以说是升级版的玛格丽特披萨,因为玛格丽特便是番茄酱、小番茄、芝士与罗勒叶为原料制作而成。
美好的名字,却是最简单的本味。
而我这种想要一次吃到很多种味道的贪心鬼大约也是很多的,为了我们,诞生了一种披萨,叫四季。
意式披萨最经典的四个口味拼在一起的大组合,分别是玛格丽特、蘑菇、火腿与香肠。
一口披萨,一口冰可乐。
成年人的短暂快乐,只需要高高的热量就能满足。
店子玻璃外的街上,时不时有人走过。他们或沉默,或微笑,或忧愁,或欢喜。
他们是我生命中不经意路过的风景,大概不需要三分钟,我便再也不会记得他们的面容。
[39]
我又梦见了你。
寂寥的街道空空荡荡,道路两旁种着高高的梧桐,宽大的树叶往中间合抱住,几乎看不见天色。
我沿着平整的道路缓缓前行,心里似有感应。
六层楼的楼梯房,走到四楼的时候,我不确定地敲开房门。
身着红色秀禾服的姑娘,头戴金冠,珠玉环佩,面容模糊,笑意却很明显。你站在她的身旁,西装笔挺,满眼遮不住的欢欣。
满屋的人都欢笑着,气氛是喜庆又热闹的。
我也跟着笑起来。
许多人围着你们,我也站在其中。有人给我递了一块红盖头,我双手将盖头展开,高高扬起,缓缓落下。
姑娘含笑的嘴角被红盖头掩住。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我听到我自己这样说,语气真诚又恳切,但声线干涩得仿佛在完成一件极其重要的任务。
阳光从窗户透进来,带着空气中细小的灰尘,落到你的脸上。你脸庞上柔软的细小绒毛,在光的照耀下,泛着柔和的暖光。
你在光中央,我藏身阴影之中,肆无忌惮的打量你。
周围人群的欢闹声就在我耳畔,但又很遥远缥缈,我身处其中,却置身事外。
我近乎贪婪的看着你,你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一点又一点,我无法挪开我胶着在你脸上的目光,没有人在催我,也没有人在催你。
但我是如此迫切的想要记下你的一颦一蹙。
潜意识里,我知道,这大概就是最后一眼了。
果不其然,在我自以为记住了你的模样的瞬间,我自深夜的黑暗中,睁开眼。
而真正的你在我的记忆里,只剩下一团不甚明晰的形象。梦里我拼尽全力去记住的那个人,并不是你的模样。
我从未见过你穿西装的样子。
你是最典型的那类理工男,即便是工作以后,也常年是T恤、牛仔裤、运动鞋,还要背上一个双肩包。
以前特立独行,不爱用照片记录过往。总带着一些不谙世事的天真,偏执的认为被记忆淘汰的人与事,是不值得记住的。
现在才发现,并不是这样。
原来这些事情,不留下痕迹,就真的会忘记。
[40]
这一辈子去过的许多地方,遇到的许多人,经历的许多事,我们与其都只有一次的缘分。
日本有个词语很美妙,将这种缘分称之为一期一会。
我们总以为来日方长,还有下次。
而这些下次,莫名其妙的就消散在了风中。
我们当时并不会懂得,一期一会的含义。
某个不知名的深夜,某个街区的转角,某个熟悉的香气,就好像是潘多拉魔盒的钥匙。砰的一声,魔盒打开,记忆跳入脑海,你才会惊觉自己曾有过这样的过往。
你记起金黄色的银杏叶从树枝上脱落飘零的那一瞬间,混合着阳光晒着干枯树叶的香气。
你记起漫天大雪纷纷撒散,从天而降,你仰起头,它们直直坠在你的脸上,带着冰冷的寒意。
你记起大雨轰然而至,湿润的空气裹夹着泥土腥味,潮湿裹满你全身,黏腻又萎靡。
可是你忘记了更多的东西。
你甚至都不知道,你忘记了什么。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