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130101028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附表一「股票櫃檯買賣申請書」、「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附表一「外國發行人股票第一上櫃申請書」如附件,自公告日起施行。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7條及「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第40條。

公告事項:為落實節能減碳,爰增列部分上櫃申請書件得採電子公文方式檢送。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