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管理 政府機關

企業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發布日期: 2024.01.29

現況分析

廠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屬於具中度風險之第二類事業,且為應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事業單位,亟待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符合法規要求及改善工作場所職業安全衛生與健康績效。

◆ 改善情形

協助廠商鑑別與其相關之內外部議題及利害相關者的需求與期望,並據以展開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法規符合度查核、訂定行動措施、制訂程序文件,並完成內部稽核及矯正、管理審查、外部驗證及改善等。

◆ 改善成果

廠商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後,透過PDCA運作方式提升職業安全衛生與健康績效及持續改進,並取得ISO 45001及TOSHMS證書,符合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