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承恩專欄:中國召回駐立陶宛大使反而撼動一中原則

立陶宛總統瑙塞達表示:做為主權獨立國家,立陶宛可在「不違反國際義務」的前提下,自行決定與哪些國家或地區在經濟及文化領域發展關係。(資料照,美聯社)

立陶宛總統瑙塞達表示:做為主權獨立國家,立陶宛可在「不違反國際義務」的前提下,自行決定與哪些國家或地區在經濟及文化領域發展關係。(資料照,美聯社)

8月10日中國外交部宣布將召回中國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陶宛政府召回其駐中國大使,原因是「立陶宛政府允許台灣當局以『台灣』名義設立代表處」,違反兩國建交公報精神與一個中國原則。

此事直接的導火線是7月間台灣與立陶宛宣布將互設代表處,而且台灣代處將以「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 」(The Taiwanese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Lithuania)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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