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航海王」稱號的上市公司台驊投控董事長顏益財、以及台灣航空貨運承攬公司董事長許旭輝,涉嫌於2020年大聯大公司宣布收購台驊普通股的利多訊息公布前,於股票禁止交易期間,進場買賣台驊股票,估計顏益財獲利194萬多元、許旭輝獲利64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今(13)日偵結,依涉犯證券交易法之內線交易等罪,起訴顏益財及許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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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起訴指出,顏益財向他人租用證券帳戶交易股票。顏益財以每個月1萬元為代價,委請友人陳興華協助申辦證券帳戶,再將帳戶交由周姓員工保管;顏益財也由王姓秘書委請員工的友人廖國言擔任優毅有限公司人頭負責人,並以每年18萬元為代價,由廖國言申辦證券帳戶,將存摺轉交給周,作為顏益財交易台驊股票的工具。
在2020年5月18日,大聯大公司董事長黃偉祥等人,在萬豪酒店與顏益財談及有意收購5%-20%股份,並簽立保密承諾書,後來顏男認為子公司台灣空運公司與大聯大長期有業務往來,也將此投資意向告知台灣空運董事長許旭輝,2人同樣簽訂保密承諾書。
隨後顏益財與許旭輝於重大消息成立至公開後18小時內,使用陳興華、廖國言或親友的帳戶下單交易台驊股票。顏益財以員工為人頭進場買賣台驊股票,至2020年5月29日為止,以每股均價24.89元,融資買進台驊1064張,融資賣出276張,再於2020年6月1日至24日,融資賣出842張,以賣出每股均價27.05元,獲利不法利益170萬2474元。
不僅如此,顏益財也指示王姓祕書於2020年5月29日以人頭帳戶下單,以每股均價24.08元,買進100張台驊股票,當天以均價26.5元,獲利不法利益24萬1900元。總共不法獲利194萬多元。
而許旭輝則是在2020年5月21日,以人頭帳戶下單融資買進台驊285張,消息公開後30天內未賣出持股,估計擬制性獲利共64萬2100元。
檢調於今年4月12日搜索10處,約談顏益財及許旭輝共9人到案,訊後諭知顏益財500萬交保、許旭輝200萬元交保。
檢方認定,顏益財、許旭輝在禁止交易期間交易股票,涉犯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之內線交易規定,而均涉犯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內線交易罪。因顏益財、許旭輝於偵查中自白犯行,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檢方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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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顏益財使用他人帳戶交易股票行為,涉犯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1第1項第4款之以期約及交付對價使他人提供,而犯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罪嫌。
至於提供帳戶的陳興華及廖國言涉犯洗錢防制法,獲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各繳國庫40萬及30萬元;保管帳戶及協助下單股票的王姓秘書及周姓員工涉犯洗錢防制法,獲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各繳國庫8萬及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