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日本於1972年9月29日斷交,日本於同年12月1日成立「財團法人交流協會(以下稱交協)」;我方於同年12月 2日成立「亞東關係協會(以下稱亞協)」,嗣於20日經內政部核准,登記為人民團體。 亞協與交協作為兩國間事務溝通與互動平臺,繼續維持雙邊經貿、文化交流、技術合作等非政府間實務關係。
臺日其後於1972年12月26日簽署「互設駐外辦事處協議書」,據此亞協陸續在東京、大阪、福岡、橫濱、那霸、札幌 六地,交協在臺北、高雄兩地設立辦事處。亞協雖屬內政部登記之人民團體,實質上則由外交部及經濟部派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