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2時許,丟丟妹與簡姓男友開車行經台中市北區中清路、太原路口,疑似遭後方車輛故意追撞,簡男下車查看時,遭楊姓男子等3人持球棒、辣椒水攻擊,導致簡男手腳有多處瘀傷。
警方獲報到場以現行犯逮捕21歲楊姓男子、22歲張姓男子和27歲張姓男子,原以為是一般行車糾紛,深入調查卻發現,3嫌明明開的是租賃車,卻在車內擺放球棒,且3嫌於事發前早在附近徘徊4小時,一撞車就衝下車動手,因此懷疑是預謀追撞。3嫌則堅稱不認識丟丟妹與簡男,是因不滿對方起步太慢才打人。丟丟妹與簡男則表示根本不認識對方也未與人結怨,對3男提告殺人未遂、妨害自由等罪。
檢方昨(9日)晚複訊後,認定21歲楊姓男子和22歲張姓男子,涉犯《刑法》傷害罪、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等罪且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證人及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於今日獲准;27歲張男則以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