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3/03/22 | 發言時間 | 17: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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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林慶琳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4-23205691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再繼續辦理112年私募普通股案 | ||||
符合條款 | 第 | 14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3/22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3/2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06/19 3.變動原因: 本公司於112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私募不超過10,000,000股,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112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 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惟考量本公司已於113年1月18日登錄興櫃,不適用 公開發行公司之發行條件,擬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