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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惡化須動手術!李恆隆1000萬交保

2020.09.11
17:12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稍早,李恆隆女兒「扛一箱現金」救父。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會史上最大弊案」,台北地院今(10)日裁准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1000萬元交保,據悉是因為李恆隆先前曾換腎,病情惡化須動手術。

 



 

台北地院裁定李恆隆交保,命他限制住居於台北市信義區住處,自本月1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到110年5月10日止;裁定書指出,李恆隆禁止對外發言與談論本案有關內容,也禁止他與案件關係人有不當接觸;稍早,李恆隆女兒「扛一箱現金」救父。

 

為了SOGO經營權,檢調調查,李恆隆涉嫌透過「白手套」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今年7月31日兵分65路搜索立法院,就相關被告偵訊,經「五天四夜」訊問聲押包括李恆隆、郭克銘、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共犯多人獲准。

 

其中,李恆隆在押狀況「異常」,他自8月4日遭法院裁准羈押後到8月26日,22天內被檢調密集提訊10次,是全案中提訊次數最多、最密集的被告。

 

李恆隆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他主張於檢調訊問過程中自白全部事實,應已無勾串或滅證之虞,羈押原因已消滅,應撤銷羈押。另外,他曾經進行器官移植手術,近期經台大醫院體檢,發現其他病灶,手術風險極高,應儘速由原移植專科醫師手術。

 

北院指出,李恆隆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本案原羈押原因尚存。另外,李恆隆經濟能力甚佳,並有多年在國際間從商的生活經歷,且所涉罪名非輕、具體情節嚴重,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

 

但因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考量李恆隆所須治療方式顯非於看守所內所能完成,且兼有急迫性及極高風險,非戒護送醫所能完成,符合「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要件。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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