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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報廢牌上路拒檢衝撞逃逸 警開9槍制伏2嫌前科遭起底

新北市 三重 警察 槍擊 前科 起底
三重警見林男駕駛自小客車車牌有異上前攔查,對方拒檢逃逸最終仍狼狽落網。(圖/翻攝畫面)

三重警見林男駕駛自小客車車牌有異上前攔查,對方拒檢逃逸最終仍狼狽落網。(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三重區14日下午4時許驚傳槍響,巡邏員警於中正北路與蘆洲交界處發現20歲林男駕駛自小客車懸掛假牌欲上前盤查,怎料對方竟心虛加速逃逸,雙方在路上展開警匪追逐,警方共開9槍壓制,20歲駕駛林男遭逮,副駕駛朱男腹部則中彈送醫,兩名犯嫌過去惡行也被翻出。

據了解,朱男去年10月因違反個資法遭到苗栗地檢署通緝,今年4月更因詐欺被二度通緝,林男則是涉犯多項竊盜案被列為監管對象。經查後確定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為AB車,違法懸掛報廢車牌上路。

回顧整起事件,三重警分局光明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林男駕駛自小客車的車牌疑似與車身不符,欲上前攔查時對方卻疑似自知掛假牌心虛,倒車後加速逃逸,員警見情況危急對右前輪擊發2槍限制其行動力,並通報支援警力進行攔截圍捕。

警方與犯嫌在路上展開警匪追逐,犯嫌沿路違規闖紅燈,警方到了重新重陽路口見準時機將其撞停,並開了7槍(1槍不發彈),犯嫌逃逸車輛後輪爆胎、前擋風玻璃、車頭上分別有3個、1個彈孔,副駕駛朱男腹部則中兩槍倒地送醫。

林男遭逮後表示車輛及報廢車牌都為朱男所有,而朱男則表示他請林男開車載其南下取款,兩人遭逮後拒絕夜間訊問,全案將朝《刑法》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將駕駛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舉發危險駕駛行為,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

「三重分局表示全力支持同仁正確、大膽用槍來保護民眾及自身安全,並再次重申捍衛新北治安不容挑釁的決心,任何違法違序行為本分局絕對追究到底,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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