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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受陸資百萬選立委 前民眾黨馬治薇10萬交保限居限海8個月
前台灣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2023年參選桃園第1選區立委,期間多次赴中,涉收106萬元,桃檢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桃院13日裁定馬以10萬元交保,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圖/翻攝自馬治薇臉書)
前台灣民眾黨桃園市黨部發言人馬治薇2023年以無黨籍身分投入桃園第1選區立法委員選舉,期間多次前往中國大陸,涉嫌收受106萬元經費,並提供政治情資,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桃園地方法院13日裁定,因馬女當庭捨棄傳喚協助處理資金的黃姓前夫,法官審酌羈押與延押的部分客觀情形已不同,准予停止羈押,並以10萬元交保,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
桃園地院裁定書指出,馬治薇因違反國家安全法等案件,先前經法院訊問,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的羈押事由,且有羈押必要,今年3月1日裁定羈押、6月1日裁定延長羈押,期間禁止接見、通信。
合議庭認為,馬治薇6月5日當庭捨棄傳喚幫她處理資金的前夫黃男,與法院先前決定羈押與延長羈押的部分客觀情況已不同,綜合審酌各項狀況後,法官認為羈押原因雖仍存在,而被告提出保證金10萬元,且於停止羈押釋放時起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應足以擔保本案審理以及未來若判決有罪後可順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