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涉詐2百萬助理費 桃市女議員與前議員夫被判刑

2024/7/8 18:3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8日電)前桃園市議員李雲強,涉嫌與妻子、現任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孫韻璇,詐領助理費共新台幣289萬餘元。桃園地方法院今天判處李及妻子有期徒刑8年10月、8年,各褫奪公權5年、4年。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前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李雲強(已被開除黨籍),涉嫌在任職桃園縣、市議員任內,利用擔任他公費助理的妻子孫韻璇(現任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共289萬餘元,檢方民國111年間依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2人。

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李雲強擔任桃園市議員期間,為謀私利不實申報公費助理;孫韻璇身為李雲強配偶及當時的公費助理,明知李雲強不法行為卻未思考制止,仍決定共同參與犯罪。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判決書指出,李雲強犯後矢口否認全部犯行,甚至辯稱對於議員公費助理聘僱、補助款領取和發放等事宜「碰都沒碰」,全部交給孫韻璇處理等卸責之語,毫無悔悟自身不法行為;孫韻璇雖坦認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犯行,但對於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犯行則多所辯解。

判決書指出,審酌2人各次犯行期間非短、所詐得財物價值非微,今天依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李雲強有期徒刑8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孫韻璇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編輯:李淑華)113070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7